本报讯 为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解决法院审判力严重不足问题,根据中央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法院系统决定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400名干部。
这次招考录用,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边远山区或条件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1992年6月30日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干部职工均可报考。这次招考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程序,采取层层淘汰的办法,择优录取。
我省定于8月14日至16日在所在县(区)报名,9月11日参加全国统考。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法律知识和职业能力等,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这种做法在我省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部门中尚属首次,它将为法官制度改革和公务员制度的实行探索一些经验。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