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建设,经过5年多的艰苦努力,筹资3000万元,建成了7万多平方米的审判法庭,一改过去大部分法院在办公室、树荫下、院落里开庭审判案件的落后状况。
我省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在法庭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较多。全省人民法院有简陋用房可以将就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基屋人民法庭用房均属借用或租住,大都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影晌了法律工作的尊严,不少干警也因没有基本的工作环境而不安心工作。
在各级党政部门和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规划了各级法院的用房建设,要求50万人口以上的大县,建房规模为1200平方米,30万人以上的县1000平方米,30万人以下的800平方米,并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等部门的资助下,筹资3000多万元资金,分别建房。现在很多地、县建的法庭庄严大方,功能齐全,既有法官审判台,还有羁押、合议、证人、候审室等配套用房,十分有利于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审判,还能接收较多群众旁听,使更多群众受到法制教育。(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