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秋
在医药市场上,近几年刮起了一股回扣风,随着市场竞争不断激烈,这股风愈刮愈猛,花样愈变愈新,范围愈来愈大。它严重地腐蚀着干部职工队伍的肌体,扰乱了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导致国家和企业税利大量流失,使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回扣之风似瘟疫,如猛虎,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省医药商品流通中回扣问题的现状
由于医药生产发展迅速,社会对医药需求的弹性有限,所以医药竞销十分激烈。为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在医药商品交易中使用回扣销售,成为不正当竞争的主要手段。
五花八门的回扣形式。
80年代市场开放,竞争出现,销售大多采用口杯、饭盒、铝锅、皮箱等异型包装为诱饵,后升级到衣料、被面、毛毯、石英钟等有奖销售,直到现在的以回扣款为主的销售。主要方法有:
一现金回扣。销售人员把现金附带在产品中,以劳务费、宣传费、推销费等名义直接给购货者;把现金按医生开出药品的处方,以检查费、诊断费的名义直接给医生;根据采购人员购药数量,私下给现金。
一实物回扣。根据购货方要求,购买各种实物。如空调,彩电,大哥大等;或报销购货方各种开支。
一吃喝玩乐等变相回扣。为笼络购货者,进行“感情投资”,采取入股分红,或请购货主进饭馆、下舞厅,到各地旅游,甚至出巨资请购货方“出国考察”。
一“招标”回扣。有的购货方不顾药品质量,只看回扣幅度,买货时提出回扣“标的”,达到者成交;有的则先让销售单位付回扣款,然后每月从进货款中扣除。
愈刮愈猛的回扣风,使国有医药工商企业效益不断下降。
回扣的形式一出现,就像瘟疫一样迅速蔓延,不论大型、中型、小型医药企业,也不论全民、集体、合资企业或个体药贩,都纷纷加入。回扣款从开始的1~2%,3—5%,到现在8%左右,甚至达10一15%。
目前制药厂和医药商业单位很多,而国内医药市场在进口药品,合资企业药品、医院自制药品的夹击下,日渐狭小萎缩,从而导致竞争更激烈,回扣更扩大。一些工厂的回扣让利到了低于出厂价水平销售。出现了商业企业销售额连年上升,而企业利润,却不断下降的怪现象。以我省医药总公司直属10个工商企业来说,1994年有4个单位亏损(全省还更差些),虽然亏损原因很多,但回扣风却是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三资”企业,个体承包和挂靠经营者则用国有企业无法实施的手段和丰厚的回扣,不断挤占国有医药工商企业的市场。
回扣使国家利税大量流失。为了销售药品,有的企业不得不紧步回扣风后尘,采取“高定价大回扣”办法,使一些个人得了好处,而吃亏的是患者,受损失的是国家。报载,全国药品回扣增加患者药费支出,减少国库收入一年达56亿元,大大高于国家从医药行业征收49亿元的利税收入。1990年以来,因回扣等因素的影响,每年国家财政税收减少60亿元以上。许多医疗单位实行“以药养医”政策,一般大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60~70%,设备简陋的小医院占90%,药品收入成为医院的主要财源之一。在回扣风的驱动下,有些医生开大药量、高药价的“大处方”,增加了公费医疗费用和患者负担。医药企业经济利益受损,国家利税大量流失。
加剧了医药市场的混乱,诱发了非法经营活动。由于高额回扣的吸引,在医药购货中重金钱、轻质量,使伪劣药品有路可通,屡禁不止。一此非法经营者到处参加订货会,以回扣方式大量签订订货合同,货到后低价甩卖,然后携款逃窜。
回扣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
——医药生产宏观失控。产品结构不合理,大量水平低下品种重复的生产,使在宗大路长线药品拥挤在市场;百业经药,多方插足,干扰了主渠道,加剧了流通领域的混乱;药品价格无秩序,市场哄抬,哄降药价和医疗部门擅自提药价现象普遍。药品价格和企业成本价格脱离,扭曲了价格体系;药价政策不统一,“三资”企业药价平均高于国产同类产品10倍左右,导致了不平等竞争。
一医药管理体制不顺。医药工商业涉及到医药、卫生、商业、农业、化工、核工业和部队等部门及省、市、县各级政府,我省医药行业目前的管理与全国其他省区管理模式不吻合,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和有关部门的有力配合,使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有效地发挥效力,以致使回扣风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
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抵制回扣风
加强法制建设。对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条例、办法按市场经济的要求予以修改完善,迅速重惩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医药管理人员除具有工商法规知识外,须具备医药专业知识才能胜任工作。应造就一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理顺体制,协调管理。建立一个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医药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医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加强医药生产经营对社会的服务功能和国家对医药行业的有效宏观调控,大力整顿医药市场,建立医药商品流通的正常秩序。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制止回扣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通力配合,统一行动。医药、卫生、工商、物价、财政、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应联合对医药市场综合治理,取缔非法经营。对回扣现象严厉查处,坚决打击。
探索医、药分业管理的改革途径。医药分业管理是社会化大生产对社会分工的客观要求,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普遍实行。实行医药分管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建立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杜绝不正当竞争。把药房从医院脱离出来纳入医药商品流通环节,对医疗单位变暗补为明补,彻底铲除药品回扣风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