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1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的北京计算机工业学校,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案件,女学生赵冬青面部被体育教师刘振华使用硫酸大面积烧伤,同时腹部被刺五刀。
案犯刘振华,现年30岁,身高1米75,为北京计算机工业学校体育教师组组长,同时兼任95级学生班主任。他1988年毕业于北京体育师范学院体育系,获教育学学士学位。被害人赵冬青,现年20岁,身高1.67米。她是92级学生,校田径队主力队员,性格开朗活泼。据案犯刘振华交待,赵冬青自1992年入校后成为刘担任教练的校田径队队员,成绩突出,刘一直对她很关心,多有照顾d1994年10月,刘振华找到赵要求确立恋爱关系,被赵拒绝,刘感到非常丢面子,去年1月他找到一瓶硫酸放在自己办公桌下,后又买到一把25厘米长的匕首。他以后虽然没有再和赵冬青谈起此事,但心中积怨却越来越深。12月11日10时30分许,刘振华将正在上课的赵冬青叫出教室,将约200毫升的硫酸几乎全部泼在了赵脸部,赵双手掩面退人教室时,刘振华在全班45名学生的面前,右手抱赵颈部,左手持匕首向赵腹部连刺五刀,此时刚刚反应过来的学生们上前将刘抱住。
据介绍,赵冬青面部大面积三度烧伤,有的地方伤可及骨。她因气管受伤已不能言语,有可能失明。同时,她的小肠、盲肠被刺断,大肠被刺破,现仍在酒仙桥职工医院无菌室观察,未完全脱离生命危险。据赵冬青的同学以及刘振华的同事反映,平时并无俩人单独在一起活动之类的事情,也不认为俩人有恋爱关系。
刘振华供认,在备好硫酸和匕首的近一年时间内,他时时在“自己是一名教师”和“不能得到就毁了她”的思想中搏斗,而这期间并无与赵冬青谈过任何与此有关的事。
刘振华是家中幼子,在作案当天给家中留下了遗书,主要陈述他对不起家人、领导等等。由于怕公安部门把他的所有物品没收,那天特意不骑自行车而是跑步到了学校。他的家属发现遗书来到学校。知道刘把一个女生毁容之后,恳求校方争取公安机关从宽处理,而对赵冬青的伤情只字未提。
朝阳分局经手此案的有关干警评论此案时说:“作为一名教师,对女学生作案手段如此残忍、性质如此恶劣、后果如此严重,令人难以想象。”
(摘自《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