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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古旧书店职工致信本报,再次强烈呼吁——

勿做千古罪人

2023年09月16日

编者按: 

今天本刊将西安古旧书店职工的来信和《我们的忧虑和期盼》以及马建农先生的文章一并刊出,说的都是西安古旧书店“入地”一事。

此事众多媒体也曾一再披露过。如果西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从尊重祖国历史、珍惜中华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问题并不难解决。然而就是这么一件事,却久拖不决,着实令人不安,有的同志真的要做“上对不起祖宗、下愧对子孙”的千古罪人么?当然,我们还是相信:问题能早日妥善解决,古籍有一个安身之地,人民有一个满意的回答。

编辑同志:

我们西安古旧书店1992年7月被拆迁,拆迁单位是西安市市级机关基建办公室。当时双方签订了“拆迁协议书”。此协议议定将来西安古旧书店仍安置在西安市南院门地区,营业用房224平方米,库房为588平方米,议定18个月(即1993年12月底前)迁回。但是1995年5月26日才通知回迁,延期长达18个月之久。令人不解的是,这次安置除营业用房一层242平方米外,库房的593平方米用房却被安排在地下室。拆迁前古旧书店地下室没有一平方米,协议上也没有任何有关地下室的字眼,签协议双方也从未谈过搬入地下室的问题。该基建办为给市政府的局长们盖新住宅楼,硬置古旧书店特点于不顾,单方面违反拆迁安置协议,执意将古旧书店安置于地下室。

我店现存有几十万册古籍,内有大量的孤本、珍本、善本还有流传数百年的碑帖、字画以及延安时期的革命文物。这些珍贵的来之不易的古籍、碑帖、字画及革命文物的收藏,国家文物保护方面对存放有着极严格的要求,要防潮防晒、防火防虫,湿度过高,纸张会变脆,湿度过大,容易发生霉变,如果长期存放在地下室、极易变霉腐烂。这个地下室顶上污水管、自来水管、气管道、电缆线纵横交错,四周墙壁已有部分渗水,珍贵的文物典籍又怎能放入?这些不可再生的文物如果被损,我们将上对不起祖宗,下愧对子孙后代,成为“千古罪人”。我们古旧书店的老一辈职工,在“文化大革命”中,为了使这些书籍免遭火焚,趁天黑从后墙将书转移出去,并在多处秘密保存,“文革”结束后才整理到一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店每年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了解中华文明的大批学者、专家,就连张学良先生也曾辗转告诉在祖国大陆的亲属,指名要在西安南院门古旧书店代他购买一部大字本的《明史》……如果书店“入地”,岂不有损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

我店领导及职工为对祖国文化遗产负责,从1994年4月份起多次上书西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代表们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也多方呼吁,妥善解决古旧书店的安置问题。1994年6月8日当时的西安市委书记程安东同志十分关切,当即批示:“古书店安排应好一点,起码要按协议兑现,……不要等造成事实难以处理。”同年11月,市房地局局长在回复部分市人大代表议案时,也明确表示:“对古旧书店的安置还未定,所以目前不存在将古旧书店安置在地下室的问题。”1994年6月至1995年5月,也就是未接到回迁正式通知前,在近一年多时间里,我店领导拿着1992年国家计委、建设部、新闻出版署联合转发的有关书店网点建设的文件和现省长程安东同志的批示,隔三差五找西安市委和市政府的秘书长及主管安置的秘书长,事管局副局长(现所有古旧书店的批示都集中在该副局长处),前后共计百次之多。目的是向领导说明古旧书店特点,深怕由于没有及时反映情况,被随意安置。但是这一切的努力都未能改变古旧书店安置于地下室的这一事实。

从1995年6月5日起,《光明日报》、《陕西日报》、《各界导报》分别以《西安古旧书店岂能人地》、 《沧桑古籍何处安身》、 《省长批示应该顶用》为题发表了记者走访。1995年7月22日《光明日报》再次刊登陕西师大古籍研究所所长黄永年、教授史念海、霍松林、牛臻功、高海夫等人的投书。专家们呼吁:旧时的藏书家尚且可建起那个时代一流的藏书楼,而在豪华楼堂馆所林立的今天,偌大一个西安,古旧书店应该得到一块宽敞明亮、向阳通风的藏书之地。当年,程安东省长在6月6日、7月25日又两次批示,请市有关领导同志“过问安置好”。西安市委副书记傅继德同志也三次批示,请市政府秘书长及市政府办公厅“研究按原定协议落实”。在这期间我店领导与基建办多人多次商谈,都因对方提不出改变安置现状,我店大量古籍仍要“入地”,而拖至今日,使古旧书店的问题一直还未能解决。

今年1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此作了二次连续报导并播发记者述评。1月21日《文摘报》也刊发了《世界文化名城岂能容不下一个古旧书店》等文章。1995年7月以来我店领导还多次上书西安市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多次要求谒见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但秘书及办公厅总以领导忙没有时间而拒之门外。看来市政府的某些领导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视国家的政策、法规,省、市领导的批示以及舆论监督、专家学者的呼吁不顾,为了个人及市上局长干部住房条件的改善,不惜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不惜损害西安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形象,不惜损害国有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由于至今不能回迁,我店“元气大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7.5万元。这三年来书店一直在一间租来的小二层楼里艰难地维持营业。1994年11月10日,西北某房地产公司带人将租借房的防雨层全部拆去,此后一场大雨将部分没有来得及转移的古书、字画及碑帖淋温,这损失实在令人痛心。由于古旧书店遭此厄运,也使我店职工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西安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歌舞厅、游戏厅比比皆是,十里歌场,灯红酒绿。可就是没有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藏万卷古籍的古旧书店的一席安身之地!中国的传统文化究竟还要不要?难道在刘澜涛、李尔重等老同志关怀下好不容易发展起来并是世界文化古城象征之一的古旧书店,要活活断送在今天吗?

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座谈会上指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保障宣传文化事业不断发展,要下点大的决心,给点大的支持”。李鹏总理也强调,“各级政府应该把支持宣传文化事业这项工作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从各方面尤其是物质方面给予支持。”中央领导的这些指示难道还打动不了西安市政府某些官员们的心吗?

陕西工人报是我们职工自己的报纸,故我们愿借贵报一角,呼吁西安市政府尽快按中央精神、程安东省长批示,按“拆迁协议书”安置办事,并赔偿我店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西安古旧书店职工

19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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