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从一家国有企业退体以后,又在一家外地驻陕机构从事营销工作。近来由于工资报酬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一些问题,欲向劳动部门申诉,不知国家在这方面有那些规定? 西安周贤礼
周贤礼同志:
根据《陕西企业退休职工聘用暂行办法》规定,退休职工被聘用时,须与聘用单位就聘用的时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签订聘用合同,报劳动部门退管机构登记、备案……退休职工在聘用期间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部门应于受理;对不签订聘用合同,不经职业介绍机构或各级退管机构而自行聘用退休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部门不于受理。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