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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6年04月0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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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恢复拖拉机养路费征收标准

本报讯 经西安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将拖拉机养路费征收标准,从现在的每吨95元恢复到145元,其征收办法为:常年从事运输的按全年计算交纳;从事季节性运输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农牧场),全年按8个月计算定期包缴;农村个人或联户,非山区乡全年按个月定期包缴。

(胡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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