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决定,1996年金融业的重点将放在改善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服务上,主要着手于5个方面:
一、建立主办银行制度,银企双方签订协议,以主办银行为主,向企业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但主办银行不是包办银行。其它银行也可向企业提供资金帮助。
二、由商业银行总行、分行直接对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大中型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
三、提倡和推广组织银团贷款,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
四、适当扩大直接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引导城乡居民通过金融中介向企业投资入股。
五、支持大企业集团办好财务公司,把企业集团分散的、长期不用的钱集中起来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