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给规章制度加“钢”

2023年09月26日

李有爱/文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一个企业是否有比较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并使之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事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乃至企业的兴衰存亡。

从目前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问题主要出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上。我到许多企业作过调查,发现一般企业都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有的还一套一套的,比如财务管理方面的、人事管理方面的、物资保管方面的等等,很完备,很详细;有的虽说不上十分完备,但总有若干条,没有规章制度的企业还没有见到过。然而,说到制度的执行,问题就比较多了。比如,各个企业都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单据要有企业领导审核签字,财务科长和会计还要进行监督把关,不该报销的不能报销,但现在有些企业一些不该报销的单据却“畅通无阻”;每个企业都有安全保卫制度,但有个别企业却屡次发生物资被盗的情况,有关责任人也未受到任何追究和处理,有个企业直到盗窃分子盗卖赃物被公安机关查获才如梦初醒;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也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但一些企业残次品却常常“溜”出厂里,卖到用户手里,给企业的声誉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领导者执行不严,特别是对违章违纪者没有给予相应的处理。有的因人而异,网开一面,一般职工违章了,就给予处罚,而一些“头面人物”违章,则不声不响,无事一样,或者是无关系无后台的人受到处罚,而有关系有后台的人则成网外之鱼,免于处罚;有的搞灵活变通,“割发代首”,本该严肃处理的人和事,却从轻发落,板子高高举起,结果却是轻轻落下,只是给予“象征性”处理;有的搞下不为例,本来违背什么条款,该受什么处罚,规章上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而事到临头,执章执纪者往往觉得人情难违,下不了手,或者怕得罪人,少了选票,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不了了之,便以“下不为例”来敷衍搪塞。这些的存在,使得规章制度“弹性”有余而“钢性”不足,失去了应有的“威严”,乃至成了仅仅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用来吓唬人的“纸老虎”。其结果必然是企业管理混乱,人心涣散,企业效益滑坡。

俗话说“不以规矩,难成方圆”。制定制度,目的就在于使企业有一个能够统一和规范职工行为的规矩,从而达到步调一致,有序运作,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而要实现这一目的,仅仅停留在把“规矩”制定出来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让“规矩”发挥作用,使企业内所有人员的行为都“循规中矩”。因而必须在有规可依的基础上,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言出法随,令行禁止,让规章制度真正姓“钢”。这就要求企业领导者打铁先得本身硬,在制度执行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职工们做好样子。并铁下心来,以一种超然的力量排除各种人情的干扰,做到只认制度不认人,执行规章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奖惩。只有如此,规章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也才能在职工的心中扎下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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