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最近以受贿罪、行贿罪一审判处西电集团职工医院药剂科主任王秉文有期徒刑18年。西电集团职工医院院长王宏博等人为王秉文翻案提供伪证、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亦被查出。
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1995年6月14日对西电职工医院药剂科主任王秉文受贿案立案侦查,查实该王在西安市医药公司采供站为本院购进先锋5号针剂时,收受回扣3.46万元据为己有。在案件移送刑检部门审查起诉中,该王翻供,证人翻证。对此,区检察院在对王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向市检察院求助。西安市检察院经过全面审查发现疑点,果断决定由市院牵头组成专案组重新侦查。经过半年多深入查证,不仅查明了王秉文翻供的内幕,确认了其3.46万元的犯罪事实,还查出了该王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让利费、好处费29.7万元的犯罪事实。 (勾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