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湛淳
在企业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工会干部依照法律行使维护职能,敢于替职工说话办事,敢于依法保护职工权益不受侵犯,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称赞。但是,也有少数工会干部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的表现则不尽人意,甚至出现了站位偏差的现象。
工会干部站位偏差,主要表现在:认识偏差。对工会性质不甚了了;对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知半解;对工会是一个自成系统的群众组织模棱两可。行为偏差。遇事先看党政态度,很少自我主张,甘当附属;在重新调整职工利益的制度决策面前,不是把职工作重点放在依照法律,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是满足于走民主程序的形式,把职工讨论意见汇总报到决策部门即完事大吉;职工群众来反映意见要求,不是在倾听和归纳的基础上找出他们关心的焦点和热点,而是一副行政腔调,使反映问题的职工以为是走错了门;日常工作热衷于表面形式,宣传和推销自己,胸无代表维护大局,缺乏思想政治意识。对上夸夸其谈,列不完政绩;对下遮遮掩掩,支吾塞责,回避矛盾,保全自己;更有甚者,完全站到了职工对立面。认识偏差导致了行为偏差,行为偏差加大了认识偏差,互为影响,愈演愈烈,把站位偏差推到了令人不能忍受的地步,严重地影响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削弱了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要改变工会干部站位偏差现象,笔者以为,首先是要把住角色关。把那些具备一定工运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同志,推到工会组织领导岗位上去。其次是改革工会干部管理体系,把党委主管和工会协管调整到能够产出最佳效应的位置。对工会领导干部的任免,让职工认可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再次是将那些遇事先考虑自己,打个人小算盘的人,最好是放在更能体现其自身价值的位置上。不要因为一个人,误了工会组织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