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1.3亿元涉税犯罪团伙覆灭记

2023年09月26日

文/罗鸣

1996年11月1日四川宜宾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判决宜宾建华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彪死刑。至此,这起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价税合计1.35亿多元、涉及全国9省32个地市43家企业的罕见特大案件终于大白于天下。

一封特快专递

阳春三月,酒都宜宾,春色盎然,一派生机。28日下午,宜宾县国税局的杨局长刚步入办公室,便收到一封广东普宁市国税局来的特快专递。他启开一看,内装一份询查函:请求帮助查询由宜宾建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建华公司)开出的一张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发票),所售出货物、金额是否相符?是否虚开代开?

作为一名国税卫士,杨局长立即向宜宾地区国税局曾局长作了汇报。地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并立即抽调有关人员对建华公司进行秘密侦察。

建华公司于1993年8月经批准正式成立,但一直没有搞经营活动。王彪于1994年9月以每年1万元管理费,“借用”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帐号、公司印章等手续,开始“经营”活动。

从1994年10月至1995年2月期间,王彪在宜宾市两路桥租借一间房子,挂起了建华公司的招牌,在既无资金、固定资产又无从业人员的情况下,向税务部门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先后从税务部门购买发票6本,其中万位版3本,百万位版3本。

初查发现,建华公司5个月“销售金额,达7490万多元,但仅纳税9000余元,其中外省的6份发票价税合计7.4千万多元,货款结算均摆往来帐,且无入库、出库记载;帐上反映业务为代购代销,其销售收入系以手续费收入倒扣入帐,其应纳税款和利润均属不正常。

1995年4月1日,宜宾检察分院和地区国税局召开案情分析研究会,得出结论:建华公司利用发票犯罪无疑,决定成立“4.3”专案组。兵分三路,南北出击,拉开了侦破“4.3”特大涉税案的帷幕……

9省32个地市逮捕了6条“吃税”蟒蛇

按照专案组的统一部署,为了不打草惊蛇,决定先从外省的6份发票查起。1995年4月4日,第一侦破小组反贪局教导员肖仁刚等夜以继日,马不停蹄,奔赴陕西、湖南;第二小组由检察院侦察员黄金涛等昼夜兼程,披星戴月,奔赴东北、沈阳、长春;第三小组由地区税检室主任林福文坐镇指挥,继续侦查王彪的犯罪事实。

1995年4月8日,沈阳、西安回电:发票均属虚开。同时,当地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查明其中1张发票是1994年12月震惊全国的湖南益阳市国税局被盗的91本百万位版的发票。

4月10日上午,专案组采取“秘密手段”,将王彪擒获,押送异地审讯。

经过政策、法律攻心,王彪坦白了犯罪的经过和事实:他从1994年10月起,伙同广东省朝阳市峡山镇的周少波、周建泉等人,携发票前去峡山镇与赵学成、庄永明等人交易,由周、庄、赵等人联系需要进项发票的单位,再按该单位需要的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制作填写销项发票。按销项发票上的总价额的2.5%计算所谓手续费,所得暴利,王分6成、周等人分4成。

在所谓“代购代购”巨额暴利的趋使下;周少波、赵学成勾结外省作案人员,分别先后以2750、5000元不等的价格从沈阳、长春、西安、湖南益阳市等地非法取得6份进项税票,按销项的品名虚填,并从中获取暴利。王等人作案时间仅5个月,实际作案10多天就非法牟利10多万元,从而导致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王彪不但自己利用发票作案,而且还先后介绍宜宾对外贸易中心土特产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潘靖、驻惠某公司总经理B、川雅酒类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刘述军等3人也采用同样手段作案,并从中获取暴利。

案犯B在政策和法律的感召下,主动携款投案自首。

为了侦破全案,尽快抓捕惩处罪犯。专案组决定利用B作“线人”,引蛇出洞。1995年7月初,检察长王朝义率孙北方、刘开娣(女),带上“线人”B,冒着酷暑,马不停蹄,奔赴广东峡山镇以做发票生意为名,约定了联络信号,让B设法与周建泉取得联系。7月7日上午在峡山宾馆将周建泉当场擒获,于11日押回宜宾审讯。

突审周建泉又查实刘述君、潘靖参与涉税犯罪:潘于1995年4月10日到广东峡山,将宜宾国贸土特产有限公司领购的发票交周少波虚开2份,价税合计230万多元;刘于1995年2月伙同王彪、周建泉、窜入峡山,将宜宾川雅酒类有限公司领购的发票给周建泉交他人虚开出12份,价格合计4200万多元。专案组快速出击,于8月29日,一举将潘、刘缉拿归案。追回已抵扣税款83万多元,追缴脏款6.3万元。

大海捞针追捕逃犯“4.3”案犯罪团伙落入法网

1995年4月10日,“4.3”案主犯王彪捕后又畏罪潜逃!

王彪,宜宾县人,汉族,大专文化,38岁。他在部队当过侦察兵,转业被安排在宜宾地区日杂公司,曾担任副科长;地区民政包装厂副经理。他贪污腐化,长期“包租”一个小姐为情妇。

1993年因贪污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他在刑期,不思悔过,反而继续犯罪。他从借用华建公司的牌子起,成了四川全省乃至全国罕见的罪犯。

为了尽快追捕王彪归案,四川省税务检察室的谢方钦等领导先后来宜宾,部署指挥追捕方案。宜宾地委、行署也作出重要指示,并拨出20多万元破案经费。主要负责侦破“4.3”案的税检室,千方百计,发出几十份协查,为追捕案犯,他们不辞辛苦,昼夜兼程,南上北下,足迹遍布9省32个地市,汗水洒到了大江南北。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线索一个一个地查,窝子一处一处地挖。

1996年5月22日,宜宾检察分院的干警在成都郫县境内办案,当侦察干警来到该县的“四海公司”时,终于发现正在工地上写“严打”标语的人好像是追捕的“目标”。于是,他们便靠进“目标”仔细观察,主动与其攀谈,得知他是该公司的保卫部长,干警就有意将话题涉及“严打”斗争,这时“目标”显得神色慌张语无伦次,露出马脚。干警就互使眼色,一举擒获“目标”——原来他就是畏罪潜逃、隐藏了一年的王彪。至此,“4.3”案涉及的6名坏蛋,除周少波负案在逃外,其余全部落入法网。

巨军平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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