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卞卡
几年前,地摊儿上有一本名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书,据说销路蛮好。该书在下没读过,内容端的如何,不好妄加评论。不久前一家报纸发出一篇文章,题目为《你是流氓谁怕你》,是针对《我是流氓我怕谁》而写的,就文字而言,自然很尖锐。有批评就应当允许有反批评,几天之后,那家报纸又发出一篇指责《你是流氓谁怕你》的文章,说该文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把问题看得太严重了,是打棍子,不利于文学创作的繁荣,等等。谁是谁非,如果仅就“我怕谁”和“谁怕你”争论下去,说不准又是一场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笔墨官司,很难有个结论的,故而,且按下不提。
不提归不提,“我怕谁”和“谁怕你”这个问题在我脑际却一直挥之不去。我想,作为一个人,“我”为什么总想叫人怕,“你”又为什么总想不怕人呢?我国传统文化有着丰富的精神内涵,儒学中的“中庸之道”不可取,但王道与霸道也决不是我们所应当提倡的,这一点鲁迅先生早在半个多世纪前就已阐述得再明白不过了。
然而,遗憾得很,在今日的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想尽百法让别人“怕”,因为只有别人怕了,他才能逞凶作恶。比如车匪路霸,比如拦路抢劫,比如强奸妇女,种种,总是先让别人怕,然后犯罪活动便开始了。报载:河南省社旗县大营乡花石桥村丁保聚的犯罪事实,便具体而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丁保聚横行乡里近20年,奸污妇女20多人,是个典型的色魔与村霸,其招数就是让别人怕他。花石桥村44户人家除3户人家的女人外,他都玩弄过。他说:我是村上的“老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敢不从?他说:他们怕我!……一语道尽一副赤裸裸的恶霸嘴脸和丑陋灵魂。
只是,让别人怕的家伙不要高兴得太早了,法律对他们显示的将是冷酷与无情!
做人要做到真正像人,否则便与兽无异了。人如果失却人性,那便是兽性,兽性是什么?具有一般常识的人都不难猜出来。
回到“我怕谁”和“谁怕你”的话题上,不管怎么推论与辩证,似都不妥。我认为,除过对敌斗争,人既为人,不要让人怕,要尽量让人爱,起码做到不要让人恨。这不是“中庸之道”,而是我们民族文化对每一个人灵魂与操守的最诚实、最本质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