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长江三峡黄金旅游线上的巫山县在小三峡设置了我国第一个流动“旅游法庭”,把这一风景名胜的旅游秩序整治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据报道,这个由3名法官组成的法庭,实行流动办案的方式,刚成立不久即现场裁决了几十起游客与商贩、游艇之间的纠纷,处理了一批“宰客”事件。
8月15日《深圳特区报》刊载黄小平的文章认为,该县设立流动“旅游法庭”的做法,值得各旅游胜地借鉴。当前,作为第三产业中重要行业之一的旅游业已蓬勃发展。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区在“硬件”上去了的同时,旅游区的“软件”却跟不上,使得很多游人往往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流动“旅游法庭”的设立,使游客们对游览胜地的宰客以及其他干扰正常游玩活动的不法行为不再提心吊胆。这对旅游产业和游客来说,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