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石
一封奇特的举报信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铁山,雄居在四川省达川城的北端,连接达川、巴中地区的咽喉要道——达巴公路从海拔一千多米的山间盘旋而过。由于山体陡峭、路窄弯多,汽车不但耗时费油,而且屡发车毁人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1991年,达川地委、行署决定从铁山半山腰开凿一条隧道,以减少事故,节省能源,并责成达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工程施工。
从这一决定形成的那天起,争揽工程的勘查公司、建筑队、工程处便纷至沓来。经过数番投标竞争,勘探设计、隧道开凿工程分别被某勘察设计公司283大队和达川地区石门煤矿等单位承揽。
然而,订合同的墨迹未干,社会上就开始风传有人在发包工程时“捞肥了”。特别是摆在四川省检察院达川分院副检察长陈世忠案头的,以顺口溜形式写成的一封匿名信更是耐人寻味:“有人不象话,胆子特别大,企盼检察官,火速查一查,要想知详情,请找‘李不怕’,来者务切记,亮明‘卫中华’”。凝视着这封举报信,陈世忠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联想到整个铁山隧道工程造价的1亿元,众多施工队要取得承建项目,势必通过各种手段竞争,这当中,谁能说清有没有歪门邪道呢?写举报信的“李不怕”,李是“理”的谐音,隐喻着“真理在握,谁也不怕”。否则他不会理直气壮地要“卫中华”去找他,“卫中华”者为了中华民族也
陈世忠的分析推理,得到了邓光德检察长的赞许。两位领导遂决定指派具有丰富侦查经验的反贪局副局长谭伦贵前往铁山工地化装侦查,想办法找到“李不怕”。其实,“李不怕”也在寻找着“卫中华”。谭伦贵这副新面孔的出现,同样引起了“李”的注意,几天时间的互相摸底,“李不怕”与“卫中华”的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李不怕”向“卫中华”道出了实情。原来:283大队为承包到铁山隧道的地质勘探单项工程,经大队领导决定,指定A、B等人领出28万元去打通“关节”;为掩盖行贿事实,以“青苗补偿费”、“民工工资”、“钻探进尺费”的名义搞了3张假发票冲平了帐务。看来,这3张假发票已成为能否立案的关键。经院领导周密部署,侦查人员巧妙地取得了3张假发票的原始凭据。283大队以行贿的手段承揽铁山隧道勘探工程的事实足以认定。下一步,是弄清这28万元去向的时候了。鉴于案情重大,分院检察长邓光德亲自担任此案侦破的总指挥,副检察长陈世忠负责具体指挥与运作,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正式对此案侦查。
一串巧合的姓氏
陈世忠与专案组的同志们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将突破口选在行贿人的身上。为了不打草惊蛇,指挥中心经过周密布署,守候4天4夜,终于在1996年2月1号凌晨将外出开会返家的“A”请进了警车。经过调查询问,反复交待政策,A供认:“从财务上领出的28万元,有12万元送出去了,还剩16万元用活期存起来,以便随时备用。”但12万元送给谁的,A却闭口不谈。
为了打破僵局,办案人制定了新的询问方案。他们从A的电话记录中的末页上发现了一串神秘的姓氏:“王5000,张5000,牟3000,唐2000”。虽然A—再诡称“那是写着耍的”,但办案人员岂会被谎言所骗,遂决定迂回进攻,秘查铁山隧道工程指挥部的成员名单,王、张、牟、唐正好与铁山隧道工程的正副指挥长以及发包方的高级工程师的姓氏吻合。在这看似偶然的巧合中,可能隐藏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侦查人员分析这4人极有可能是受贿者。后来查明的事实证明了这一推断的正确性。A感到无路可退,顽抗已是徒劳时,迫不得已交待了行贿的内幕。
原来,283大队为包铁山隧道的地质勘探工程,不惜重金贿赂达县副县长王泽珠、达县交通局正、副局长兼铁山隧道工程副指挥长张清远、牟川和县交通局高级工程师唐代全。A曾数次给上述4人送钱,通讯录上所记的,仅仅只是一次送钱的数额。而贪得无厌的王泽珠,有时还叫牟川给行贿方打电话,约对方去牟家中打麻将赌博,由A给王、牟发赌资,一次2000元,而且让王、牟只赢不输。截止A被依法传讯时止,已累计给王行贿4.2万元,张、牟、唐各2万余元,又将曾分别随同A前去行贿的B、C带到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尽管二人在A“失踪”后即有警觉。并采取相应防备措施,但面对威严的法律和检察官,不敢顽抗,很快便交待了行贿事实,且与A所供述的基本一致。至此,王泽珠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权钱交易的丑行败露无遗。
一组奇怪的数据
初战告捷之后,针对王泽珠在达县担任多年的副县长,关系网较广,本人既贪婪且相当狡猾的特点,分院领导在向地委请示汇报后,对王泽珠严密布控,继续深挖,扩大战果。与此同时,指示达县检察院集中兵力,立即对县交通局张、牟、唐三人立案侦查。1996年2月13日早上7时,分院和达县院40名干警,分三路同时行动,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分别审问,由于行动神速,3名犯罪嫌疑人尚未想出对抗之策,便缴械投降。如实供述了在发包铁山隧道勘探工程中的受贿罪行,并退出所得赃款。就在检察机关拘捕张、牟、唐时,王泽珠也在积极行动。2月13日上午,他用移动电话遥控指挥其女婿D赶到他家,将放在保险柜中的小布袋马上转移,并要D走楼道,莫走电梯,以防有人监视。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无论是楼道,还是电梯,都在检察官的监控之下,当D腋下夹着小布袋从楼梯间走到大门口时,即被侦查干警截获,惊慌失措间,小布袋从腋下掉到地上。办案人员打开一看,小布袋里竟装有现金、融资券达29万元之巨,其中现金就有8.7万元。一小时后,地委领导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王案的指令传来,专案组立即传唤王泽珠,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搜查。虽未能搜查出赃款赃物,却从王的保险柜里扣押了7个笔记本和一串保险柜钥匙,为日后侦破全案起了重要作用。为了及时确认29万元的性质,在对王的住宅搜查后的两小时,专案组精心拟制了调查提纲,对王的家人及亲友展开全面查证。因查得及时,问得突然,王的家人及亲友不明意图,大多如实作证,大量的旁证材料证实,所截获的29万元巨款,均系王泽珠的非法所得。而王泽珠惊魂未定之际,也肯定“这29万元是自己的”。事后当其反悔时,却为时已晚。
尽管达县县委书记、县长和分院领导耐心对王讲明政策和法律,指明道理,希望他能主动交待问题,交出赃款赃物,走坦白从宽之路,但王坚持“除了这29万元之外,再无其它经济问题。”
机智的检察官们,一开始就不抱任何希冀从王泽珠口中掏出一句真话来,而是靠艰苦细致地调查取证来攻破这个堡垒。根据王泽珠爱作笔记的习惯,办案人员将保险柜中搜查出的7本笔记细心翻阅,从其中一笔记本里翻出一张记有银行存款时间、年限和数额为57万元的纸条,从另一本笔记本中发现写有“经干院(1)桃花(3)、(4)、(3)、银花、松柏(3)、(3)、(4),春熙、李树(1)”等一组神秘的数据。这组数据中是否隐藏着王泽珠的重要罪证呢?于是,专案组对这组神秘的数据进行了“破译”:经查,桃花、银杏、松柏、李树分别是王的儿女及妻妹夫,经干院、春熙路则是成都市的地名。难“译”的是(3)、(4)、(1)的数据,“对了,这或许是存款代号”。陈世忠副检察长一拍后脑勺,逻辑思维的灵光闪现出来:“3、4、1或许是代表3千、4千、1千或许是代表3千、4千、1千元以上的存款数额,几百、几十元何须存银行?”
推论归推论,铁案须铁证。指挥中心速派员前往成都,在省院反贪局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在四川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对面的储蓄所、春熙路储蓄所查证王的7笔存款共21万元,(3)、(4)、(3)、(3)、(3)、(4)、(1)果真是存款3万、4万、1万元的代号。同时还查明王在成都花14万元购置了一套私房。至此,共查获王泽珠赃款赃物达60余万元。
虽然王泽珠阅历深、见识广、抗审能力强,不肯轻易就范,但当办案人员将在成都查获的巨额存款依据的复印件展开在王的面前时,王顿时大惊失色,双手抱头,发出绝望的叫声:“我完了,我完了!”紧接着便嚎啕大哭。抓着时机,邓光德检察长亲自对王进行审讯,王感到大势已去,除了供述在283大队受贿4.2万元和29万元系非法所得外,并交待出装有50多万元存折和成都购房收据的保险柜放在其妻妹夫李树家的事实。根据王的交待,侦察干警立即前去李树家提取保险柜中的赃款赃物,但保险柜却不翼而飞。经追查,李迫不得已吐露实情。
原来,王泽珠被逮捕的前3个月,风闻有人告他,便急忙转移赃款赃物。他带着李树,去商场买来保险柜,将存折和大量现金装入3个信封放在保险柜中藏于李家。几天后,王泽珠的女婿D见王被逮捕,便与李树商议,从保险柜中取出存折、现金和购房收据另藏它处。但因钥匙已被侦查人员从王泽珠身上搜走,几人便商议另买型号、颜色都相同的保险柜的锁打开,取出赃款赃物,再将新保险柜的锁换到旧保险柜上去,来个偷梁换柱,蒙骗检察院的侦查人员。但是,他们忘记了:“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个基本常识,新保险柜的钥匙怎么也打不开旧保险柜的锁,万般无奈,二人只好把旧保险柜的后壁用钢钎撬开,取出巨款转移他处藏匿。对新、旧两个保险柜,干脆扔进河了事。
一张不漏的天网
在事实和铁证面前,王泽珠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神气,他那张很硬的嘴开始松动。为保住自己的性命,他开始采取“配合”的态度,通过王的供述,又一个大人物的本来面目开始暴露出来——这就是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在乾。
时间回溯到1990年,达县县政府为抓该县的骨干企业,改变财政收入的困境,决定投资7000多万元对该县化肥厂进行技术改造,上磷铵化肥生产的新项目,并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王泽珠兼任工程指挥长。王在任职期间,嫌原分管该工程财务工作的副指挥长不给自己“上贡”,便把当时正担任达县化肥厂厂长、“懂事”的孙在乾调来担任分管财务、设备购置的常务副指挥长。孙在乾为感激王的知遇之恩,如遇基建包工头行贿或电器设备的经销商给“回扣”,一般情况下,孙都要二一添作五,分给王一半。就在王泽珠被抓的那天早上,孙还给王送来包工头给的1万元贿赂,孙在乾在1991年至1992年间,曾给王行贿10万元。那么,孙在乾自己到底吞了多少呢?
为使证据成为铁链,使孙成为瓮中之鳖,侦查干警决定从行贿人之一——某建筑公司经理E身上打开缺口。分院地方税务检察室的干警,以查E所在单位的偷漏税为由,将E秘密传唤到分院反贪局。经过一番较量,E终于供述:为及时得到磷铵工程对调项目的拨款,E同意付给孙在乾10%的回扣作为交易条件,孙表示默认,随即批条要财务上拨给E20万元,孙在乾心安理得地把2万元回扣装入私囊。
有了行贿人的言词证据,王泽珠交待等间接证据,孙在乾受贿的事实已确凿无疑,因孙系县人大代表,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报批后,1996年3月15日,检察机关果断行动,对孙采取措施。紧接着,一边组织力量,对孙在担任磷铵工程副指挥长期间批准划拨的款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的疑点分门别类,逐一查证,取得了大量的旁证材料,加之在预审中侦查干警灵活运用预审策略,适时出示证据,以证据促预审,通过预审去发现、搜集、固定新的证据,把预审与查证有机地结合起来,孙在乾不得不交待了自1993年以来,利用兼任达县磷铵工程常务副指挥长,分管财务、设备购买工作之机,先后30余次收受广东、江苏、成都等19个机电设备单位和基建项目包工头的贿赂23.1万元,并将10.2万元转移给王泽珠的事实。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根据王泽珠的交待,还挖出了达县特殊钢厂厂长王明先受贿10余万元案;根据王的供述,又挖出了特殊钢厂党委书记田仁伟受贿数万元案……
随着鼠年秋天的到来,王泽珠特大受贿串案共有9人落入了法网,其中,副县级领导干部2人。共查实犯罪总金额120余万元,扣押、追回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2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万元。
经过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泽珠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孙在乾等案犯,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