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平利县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判处故意伤害计划生育干部的伤害罪犯刘正东有期徒刑2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365.88元。
9月1日,刘正东之妻携带违反规定领取的一胎准生证到牛王乡政府,要求摘取节育环。牛王乡计划生育专干黄开云按照《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将其违反规定领取的一胎准生证收回。刘正东之妻回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刘正东,刘即与其妻一同到乡政府索要准生证。黄开云反复向刘正东夫妻二人讲解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刘不仅不听,反而乘黄不备,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石头打击黄的头部,致黄轻伤。随后,黄开云向平利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追究刘正东的刑事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
平利县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进行审查,决定立案,指派得力审判人员赴发案地调查取证,及时查明了被告刘正东故意报复伤害计划生育干部的犯罪事实。为了依法保护计划生育干部的人身安全,平利县法院决定在发案地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就案讲法,促使干部和群众了解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明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打击报复、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