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传统封闭式的售货方式受到冲击,而开架经营、自由挑选的超市逐步蔓延开来。这种经营方式由于顺应消费者的心理,而获得了较好的效益。结果,众多经营者纷而效之,在不少地方甚至是一哄而上。盲目发展使得当前一些超市在经营中,反而出现了不“超”的现象。
在相当一部分超市中,我们可以看到,经营的商品种类主要是副食品和一小部分日用百货,种类的缺少使得顾客可挑选的商品范围狭窄,余地较小。还有些超市由于进货不畅或畅销货物补换不及时,货架上常呈“星星点灯”的现象,大大削减了超市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超市吸引消费者的手段之一便是价格低廉,商品加价率由原来柜台售货的25%至30%之间一下子降低到15%—10%甚至更低。但在目前,不少超市商品的价格并不低,有的甚至比一般零售商店的价格还要高。如西安一家有名的百货大楼的超市里,一包维维豆奶,标价是8.70元,而在市面上售价为6.5—7.5元;全脂牛奶粉标价每包是11元,而市面上售价为9—10元。由于超市的规模不同等原因,让利多少并无一个统一的尺度,这就使得消费者面对同一商品的不同价格可以货比三家,择廉而取。
直接影响超市效益的另一个原因是:梁上君子防不胜防,失窃商品数量惊人。咸阳一家超市面积不到80平方米,而一年的失窃金额竟达3万元,经理苦恼地叹息道:“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关门了!”但由于物力财力等原因,大部分超市并没有安装监控系统,于是防盗措施便是安排人员值勤“盯梢”,这样不但未能体现超市人少高效的优点,反而使得顾客在超市中选择时,往往如芒在背,失去了“自选”的自在和乐趣。一些人不得不因此而“逃之夭夭”。更有甚者,一些超市值勤人员因猜疑而引起与顾客不愉快的纠纷,甚至违犯法律。西安就发生过因搜查顾客身体而被诉诸法律的事件。
由于这些原因,再加上超市在经营管理、服务水平以及结算方式等方面的不足,使得超市不“超”效益不佳。
超市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应运而生的,它作为一种零售商业企业的经营手段,无论是从自身的发展,还是从搞活经营、提高竞争能力等方面来讲,无疑标志着一种进步。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超市在发展初期出现了“不超”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是正常的,是不可避免的。笔者认为,要使超市在服务水平上超,在商品价格及质量上超,政府有关部门就应求质限量,盘大限小,择优汰劣。同时,超市之间应打破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联合起来,形成规模经营,以求集中管理,联合经营,互补余缺,合理定价,走连锁发展、集约经营的路子。因为网点的增多、规模的扩大,会使商品的批量加大,而大的批量必然带来价格的低廉,低的零售价则会招来更多的顾客,大进大出,超市才能获取最佳效益。如此,超市才会真正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