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仁沛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假冒伪劣始终是困扰人们的一大公害。什么东西走俏,什么形式吃香,便有不少假冒伪劣的东西混进其中,乱中渔利。十五大提倡的股份制,竟也未能幸免,别有用心的人乘机做假。
国家推行股份制是有原则、有条件,有一定的审批程序的。其目的,就是要防止有些人包藏祸心,欺骗股民,卷走钱财。也是为了维护股份制的声誉,防止盲目,防止一哄而起、一哄而散,败坏了股份制的发展前景。尽管中央领导人和专家学者一再忠告,不要起哄,不要不讲条件,不讲原则,不要以为一股就灵,要在内部管理,要在领导班子建设上下功夫,但还是有人置这些忠言和规劝于不顾,甚至不惜编造假资料欺骗有关审批机关,企图蒙混过关。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伪造企业的假效益,有的甚至把硬摊给职工的股金编造为几个企业主要成员的私人股金,严重侵犯了职工的直接利益。
实行股份制的企业,凡决定重大事件,都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董事会研究重大问题应请监事会的成员监督到席,但一些企业的领导人习惯于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睬这些事。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和监事会成立以后便被撂到一边,有事连给个招呼都不打。
谁都知道,实行股份制,就要尊重股民的主人地位。股份制企业的领导人选,包括股份制企业内部部门负责人的具体人选,都要由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当然,这不排除股份制企业经理对部门负责人的提名权,但绝不能不经过股东大会。试想,不取得股东大会的信任,这些人工作怎么能顺利进行?那样做,岂不是又回到自上而下、凭个人好恶和感情任命各级官员的老路上去了吗?这种股份制企业不是真正的规范的股份制,而只能是伪装的骗人的假股份制。对此,不可不防。
在一些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希望的国有单位推行股份制,对保证职工主人翁地位,改善干群关系,加强厂长经理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勤政廉政,对搞好搞活国有企业是有益的。但前提必须规范,必须求真务实,绝对不可掺杂使假,绝不能骗人骗国家。否则,那只会把好事办坏,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