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消息:咸阳市审计局从1992年起违犯审计法规截留、挪用应上缴财政资金180.358万元;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20.48万元;以局名义发文弄虚作假、截留售房款、搞账外储蓄30.5919万元;在出售公房中弄虚作假、侵占国家利益少收房款15.37万元;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咸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市审计局截留、挪用的违规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并处以20%的罚款,没收“小金库”全部资金及利息全部上缴财政并注销私开设的3个“小金库”帐户,对弄虚作假截留售房款搞帐外储蓄以“小金库”论处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对出售公房侵占国家利益的责令各用户如数补交后上交财政。 (柳力)?
解决“灯下黑”的问题,“没收”只是亡羊补牢,最好还是把这盏灯“早早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