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毛泽南
尽管“男女平等”、“妇女也顶半边天”的口号已强调过很多年,但男人的“大男人主义”和女人的“小妾心态”依然残留在一些人的思想观念中,不但在人们平时的言谈举止中不时流露出来,就是大众传媒,有时也自觉和不自觉地将这种陈腐的思想观念“广而告之”。有则T恤衫的广告词说:“兄弟如手足,太太是衣服。不知道穿T恤衫的男人会不会视T恤为另一个太太:依赖的、不作声地衬出男人的自尊、地位、虚荣与满足。”这则广告想以拟人手法来赞赏T恤的功用,以达到吸引男人购买之目的。若论“创意”吧,或许是够独特的了。但可叹的是,女性在这里被贬低到了可悲的地步。“太太是衣服”,一个“是”字,把作为“人”的“太太”等同于一种用物,且这种用物不过是可穿可脱、可丢可弃的“衣服”而已。换句话说,女人别说什么“独立的地位”,就是连基本的人格也没有了。在这则广告词的作者看来,女人的价值就在于“依赖的、不作声地衬托出男人的自尊、地位、虚荣与满足”。一副赤裸裸的“大男人主义”的嘴脸跃然而出。
俗言:“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这则广告的“创意”者,为追求广告效果出此下策,已是可笑复可悲。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如何竟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刊登在报刊上?这则广告至少是经过企业主、广告制作单位、广告审查机关、报刊把关人等多个环节审定通过的。这么多环节的那么多人都未认为不妥,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大家都认同了“太太”就是“衣服”。如此便反唤出我们许多人的观念里,女性仍不过是男人的附属物而已。还有这样带有腐臭味道的广告,如“名车、别墅和女人,成功男人的标志”等等,是我们经常可以耳闻目睹的。据中国第一家的“妇女传媒监测网络”作的一项“传媒中的女性形象”调查表明,时下的广告中已出现了“女人=小女人”、“女人=性工具”、“女人=商品”等模式。
更可悲的是,还有人竟公然赞赏女人卖身求富。一则电影广告写道:“一个年轻的女人出嫁后到河上去做几年身子生意,趁年轻攒点钱,买田地、牛羊,这是一份好的人生。”女人靠出卖“身子”供男人淫乐而换取钱财,本是社会的丑恶现象。而在有些人眼里,这竟成了“一份好的人生”!如此赞颂,究竟把女人贬到了一种什么地位,又要把女人引向何方呢?
如果说女性的尊严被损害让世人为女性呜不平的话,女性的自贱就让人哀其不争了。一些女性自轻自贱的表白,我们在传媒上也不时地看到。比如某刊物载某未婚女人写的“情人独语”曰:她很情愿作某处长的情妇,声称:“我与该处长的私情,并不影响任何人”,“我与处长夫人达成了谅解,两人和平拥有处长。”还有某女人撰文,津津乐道“找情人的诀窍”,说什么:一要找有钱的——能够将恩爱落到实处;二要找身体好的——情人是有妇之夫,身体不好的不可能应付得过来;三要找口“严”的——以使两人的私情处在安全的状态云云,很有一点恬不知耻的勇气。更有一篇《“放肆”的女人》写道:我对她说,将来规定可以三妻四妾时,我保证让你做大的,她则表示:做大的多半是最不受宠的,我要做小的,好让你永远对我好。如此“小妾”式的心态和论调,说明有些女人是多么的自甘轻贱!
当然少数女人有这样的心态也不足为怪。但是如今有些传媒将这类东西也堂而皇之地刊载,这就不单是女性自己的悲哀了。
曾经有个时期,我们宣传“男女平等”、“妇女解放”,过多地在“男人能干女人也能干”上做文章。这自然有未顾及女性生理特点等偏颇,对此作些矫正是必要的,比如解散一些“铁姑娘队”等等。这并不能表明我们可以不再注意维护女性的尊严和提高妇女的地位了。而现实生活中恰恰有些人渐渐淡漠了对“男尊女卑”的旧观念回潮的警觉。尤其是一些表现三妻四妾的影视作品,一股脑地冲击着人们的视听,给人一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觉,仿佛“三妻四妾”又可以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一些人的轻贱女性和一些女性的“小妾”意识,是不是就正是在这样的气候下衍生蔓延的呢?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