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一桩荒唐的离婚案

2023年10月07日

文/张玉平

当李花丽怀着解脱不幸婚姻枷锁的决心,走向法庭,欲起诉两年多来没有一点音讯的丈夫并要同他离婚时,方发觉自己同丈夫已在两年前被法院解除了婚姻关系。

一个高考落榜,一个被迫退婚,共同的失落感使她们走到了一起。

12年前,19岁的李花丽在高考落榜后,回到祖辈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那方黄土地,由于她容貌娇好,又有文化,上门提亲的自然络绎不绝,因母亲对女儿的婚事相当挑剔,使李花丽回乡快两年了,还没找到如意对象。“女大不可留”。本以为好女不愁嫁的母亲面对不断流逝的时间,一时紧张起来,便亲自拜托七村八邻的熟人快点给女儿找个人家。

因不能负担女方彩礼,被迫退婚的邻村青年王强很快成为媒人为李花丽说媒的对象。一个高考落第,一个被迫退婚,共同的失落感,很快使俩人走到一起,认识三个月后,便完成了结婚这桩人生大事。

婚后的李花丽、王强日子过得还算殷实。有文化、有知识的李花丽同王强一起科学种田,搞养殖业,俩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家庭收入年年增加。十年后,他们盖起了小楼房,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较早地步入小康之家。

走向富裕的王强,脸上身上再没几年前被迫退婚时的穷酸相。他经常身着西装,骑着摩托,在七村八邻卖鸡蛋、鸭蛋、猪仔。面对丈夫的勤劳能干,李花丽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但李花丽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美满幸福的家庭,此时已开始走向破裂。

他面对旧日情人的诱惑,他竟背弃了妻子、孩子。

王强同李花丽结婚前,和村子里的刘玲已有过三年的婚约,俩人也算青梅竹马,感情甚笃。到了结婚年龄,刘玲父母按农村风俗,要气气派派地给女儿陪上丰厚的嫁妆。刘玲的父母就按农村习俗向王强提出拿五千元彩礼。而王强的父亲在半年前被石头砸死,刚刚办完丧事的王强一时哪能弄得五千元,俩人的婚事就这样在巨额彩礼面前告吹了。

王强同李花丽结婚后,刘玲带着对王强无能的怨恨,同远乡的马大同结了婚。由于结婚时马大同支付的五千元彩礼钱是在信用社贷的款,所以这笔彩礼钱一直是他们婚后辛勤劳作偿还的主要债务。日子因此过得紧绷绷的。看着周围渐渐富起来的同村乡邻,刘玲的心失去了平衡,抱怨这样的日子啥时才能熬出个头来。

王强卖猪来到刘玲所在的村子,突突的摩托声招来了村子里许多人仰慕的眼光。这眼光中就有刘玲的。那不是王强吗?刘玲的心猛然一振,眼前阔绰、神气的王强使她一阵目眩……王强也认出面前的刘玲来。

面对已有七、八年没见过面的王强,刘玲感叹岁月已改变了年少的一切。面对王强的阔绰,刘玲对父母的责怨更深,悔不该当初听信他们的话同王强退婚。于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很快在她脑子中形成,她要回到王强身边,跟他过上体面的日子,追回那失去的“爱”。

俩人的感情在刘玲别有用心的热情下,很快复苏起来,王强忘却当初被逼退婚和刘玲骂他无能时的痛苦,竟背弃了妻子、孩子,沉湎于刘玲的柔情中。而此时的李花丽却仍终日忙碌着家务、农活。她万万没想到意志薄弱的丈夫已另有所思。

王强在刘玲的浓情蜜意下,感到妻子李花丽对自己的关心太少了,只是支配他干这忙那,没有一点妻子的温存,俩人背着李花丽和马大同,经常在田间地头幽会,最后竟达到如漆似胶的地步。

又一次幽会时,刘玲长跪在王强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苦衷,怨父母当年不该棒打鸳鸯,拆散他们的美好姻缘,同时强调虽然自己与马大同结婚,但心中一直深爱着王强,在这段与王强重逢的日子里,觉得自己麻木的心重新活过来了,她再也不能离开王强,否则当场死给王强看。

刘玲的诉说使王强听得肝胆欲裂,面对“痴情”的昔日爱人,自己还能说些什么呢?这一次即使是赴汤蹈火,披荆斩棘,也不能再象当年那样为五千元彩礼而放弃自己所钟爱的人。妻子、孩子、家庭、事业等等在王强的心目中荡然无存了。

偷梁换柱假夫妻

一个“有情”,一个“有意”,变态、扭曲的偷情竟使王强和刘玲产生了生活在一起的念头。然而,他们都是各自有家的人了,怎么办呢?离婚!刘玲急不可待地向马大同提出离婚,要求与马大同结束令她不能再忍受的穷生活。憨厚老实的马大同知道,贫穷的他再也不能让心魂早已离开他的刘玲回到自己身边了,就草草地与刘玲离了婚。获得自由的刘玲,加紧了对王强的追求。

离婚!听到丈夫支吾半天说出的两个字,李花丽惊呆了!通过对王强的连续追问,她才明白,原来丈夫已另有所图。十年来他们共同辛勤劳动营造的家,就这样轻易地坍塌了吗?还有儿子,聪明活泼的儿子,该怎样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呢?面对王强的要求,李花丽不断地反问自己。不能离!善良、痴心的李花丽在拒绝王强后,也在不断反省自己,期望能够通过自己加倍的劳动和更关切的爱,唤回丈夫的心!她极力支撑着自己,不愿失去这个自己苦心经营的家。

半月后的一天上午,王强同一个女人(刘玲)拿着一纸离婚协议书,吵吵闹闹地来到法庭,向法官陈说俩人感情如何不合,表示不能继续生活下去,请求法庭判决俩人离婚。办案法官要求他们出示结婚证,王强支支吾吾地称,结婚证丢了。法官即令他们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俩人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明,否则对他们的诉请不予受理。当天下午,王强和那个女人拿来了一份结婚证明(证明上没有俩人照片),到法庭参加诉讼。经法官再三劝说、调解无效后,俩人终于如愿以偿地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

王强就这样在刘玲的帮助下同李花丽“离”了婚。

随后王强拿着法院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与刘玲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王强回到家里不声不响地拿走了他和李花丽多年来辛勤劳动的全部积蓄三万多元,连与妻子、儿子、父母招呼都没打,就心急火燎地与刘玲直奔车站,和刘玲踏上了不归路。

当她与丈夫离婚时,才发现她们的合法婚姻竟在两年前被“解除”了。

王强出走以后,李花丽四处打听莫名其妙失踪的丈夫,里里外外忙忙碌碌地照顾儿子和年迈的公婆。两年多了,艰辛的磨难使她身心交瘁,望眼欲穿等待着丈夫的音讯,却杳无音信。了解内情的亲戚好友们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劝她,何必苦自己呢?王强那么绝情地拿走了她的全部积蓄,一定是弃家远走了,再等他还有什么用呢?

李花丽在亲友的劝说下,终于走上法庭,请求法庭解除她和王强的婚姻。承办法官听着她的陈述,陷入深深的思索中……在法官模糊的记忆中,李花丽、王强这两个名字好像是他两年前办的一桩离婚案中的一对夫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承办法官翻阅了两年前他承办的所有离婚案的卷宗,不错是李花丽、王强两个名字,而且籍贯、住址、其它情况和李花丽说的完全吻合,卷宗中还附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二人结婚证明。

“你们不是离过婚吗?怎么又来啦,是不是离婚后又复婚又来离婚?”

“我们是闹过离婚,但从没到法庭来过。”

李花丽的否定使法官困惑起来。通过核对笔迹、卷宗、证明李花丽确实不是两年前和王强一块来离婚的“李花丽”,而王强却正是今天李花丽起诉离婚至今下落不明的王强。是有人冒充李花丽欺骗了法庭!那个冒充李花丽的女人正是第三者刘玲。查清事实后,法院依法宣布撤销两年前那张王强、“李花丽”的离婚调解书,宣告离婚无效。既然离婚无效,那么王强、刘玲的婚姻关系当然也无效,而且其无异是一种典型的重婚犯罪行为。

一张要求追究他们重婚罪的自诉状已被李花丽递到了法院。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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