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反对司法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平利县法院在反对司法腐败中,坚持正确处理治上与治下、治标与治本、内治与外治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处理好“治上”与“治下”的关系。反对司法腐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领导班子是关键。“严下先严上、治警先治长”。院领导班子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班子成员,包括中层领导,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此基础上,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上级来人,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标准;本院领导和干警出差到基层法庭,一律在法庭食堂就餐,自付餐费,法庭不允许出现招待本院工作人员的开支和票据。
二是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一个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过程。一方面抓案件的查处,不护短、不手软,加大治标力度;另一方面立足治本,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施对策,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
三是处理好“内治”与“外治”的关系。进一步发挥党委、人大、专门机关(检察、监察、审计等)、政协、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等监督的重要作用。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动争取监督,特别是争取人大监督。法院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十名廉洁执法监督员,各法庭也在本区域内聘清三至五名人大代表作为廉政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和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内治”和“外治”的有机结合,力促反对司法腐败取得实效。 (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