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怎么办?

2023年10月07日

编辑同志:

我们公司与某厂今年2月份签订了一份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其中将产品的质量标准定为特级,但最近在具体交货验收时产生分歧,对方所讲的特级质量标准与我们所认定的不同。请问,产品质量发生异议如何解决?  徐杰明

徐杰明同志:

来信所谈属于产品质量约定不具体明确而引起的问题。依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遇到此类产品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确的纠纷,依次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来履行。没有上述标准的,以合同标的物产地同行业同类企业同类产品质量标准,或者以满足该产品应当具备的基本性能所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为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执行。

以封样作为验收产品质量标准的,如果封样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应从约定;如果封样未达到该标准的,应依该标准的最低限执行;约定封样而未封存样品,或毁损、丢失封存样品的,依次以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以满足该产品应当具备的基本性能的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为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

值得注意是,权利人对购销合同的内在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无约定,法律或法规有规定的依法律或法规办理;合同无约定,法律或法规无规定的,可以比照《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5条第3项之规定,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是权利人对购销合同的外在质量(外观、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提出异议,需方应在收到货后10天内提出。

法律同时规定,需方超过产品质量异议期限提出质量异议,无论标的物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都视为供方所交付标的物符合质量要求,相反,供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当然,合同的标的物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权利人提出质量异议不受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产品质量异议期限的限制。

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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