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五年来,西安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贯彻全总提出的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被群众誉为“职工之家”和“娘家贴心人”。
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工会首先抓住契机,找准位子,始终将推行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871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占全市应签企业总数的85%,为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第二,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全市各级工会通过各种渠道共筹集送温暖资金1270余万元,走访慰问困难企业1260余户,困难职工71400余人次。同时,建立了“送温暖基金”和特困职工档案,为11万职工发放了《特困证》,会同劳动部门为2万余名困难职工每月发放100元救济金。他们还注重将“输血”和“造血”有机地结合起来,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1996年,市总成立了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中心,目前已接待下岗职工3.2万人次,举办供需见面洽谈会50次,举办各种培训46期,培训下岗职工1416人,累计安置下岗职工3600余人。
西安市总还分别于1995年和1997年创办了服务职工、不以盈利为目的职工互助保险金和职工消费合作社。互助保险团体会员已发展到87家,会员达32500人,理赔380起,金额达11.2万元;全市已有205家单位建立了职工消费合作社,总营业额达810万元,使21万职工受益;同时安置下岗职工315人。在全市989户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各级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5800件(次),市总直接参与仲裁285起,及时化解了矛盾。同时积极发挥职工物价监督作用,查处各种违法案件4万多起,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桂子 通讯员 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