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团结
近读《南方周末》,看到该报配发的广东省和平县上陵镇农民蓝锦池被挂牌示众的照片旁白有言:蓝锦池对该镇某些公仆的乱摊派和任意侵占村上留款行为提出了异议,并组织村民学习中央有关制止“三乱”的文件,惹恼了镇上的主要领导。于是一顶“抗交税费分子”的帽子便自然而然地戴在了蓝锦池不屈的颈项上。
无独有偶。还是《南方周末》(大概今年4月份)头版刊登了一篇陕西省礼泉县副县长寇某因嫌其女儿嫁给了一个农家子,一怒之下,竟授意公安人员连夜把其亲家翁等人抓入本该是犯罪之人呆的地方,致使其不明不白地在不该呆的地方死去,令亲家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想起老伴的惨死就心惊肉跳。
看着蓝锦池因宣传本该是那些吃国家皇粮的“公仆”大力宣传的中央有关文件而被上陵镇的“公仆”挂牌示众,想着礼泉县那位仅仅因自己的儿子娶了副县长的千金而惨死在其打手下的农家老汉,笔者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一看见此种“示众”,就不寒而栗。“示众”,对执政柄者,是权力的炫耀,亦是“杀一儆百”的手段,但以笔者之愚见,“示众”的结果恐怕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可能还会弄出乱子来的。“厉王止谤”的故事不知上陵镇的领导是否知道;公民的婚姻自由,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寇副县长肯定很清楚。不过问题的症结恰恰就在这里:明知道不该做的事情,偏偏要做,明明知道人家走得正行得端,却偏要找一些“合法”理由来阻止,还要杀鸡给猴看,来个以儆效尤。何也?老鼠和蝙蝠喜欢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偷油觅食,而你蓝锦池却偏偏阳光下行走,连道不同不相与谋的道理都不懂,你不被挂牌示众,难道还能挂老鼠大人的牌,示老鼠大人的众不成?至于死在副县长打手下的那个农家老汉,更是连一点委屈也不必向世人去倾诉了,谁让你不教儿子懂得千百年来“婚姻要讲门当户对”的规矩?虽说如今的县官已从过去的官老爷变成了人民的“公仆”,可人家毕竟还是为民做主的官儿呀!更何况这位寇大人还披着尊卑贵贱,等级森严的传统礼教之外衣呢?你不服能行吗?
广东和陕西,一个居于中国的东南,一个位于华夏之西北。虽说相距数千里气候土壤均有所不同,但是他们却在不同的背景下孕育出了相同的果实:一些“公仆”打着“合法”的旗号,随便替民做主对其本该服务的“主人”指手画脚为所欲为,甚至想在谁头上磕烟锅就磕,想在谁头上拉屎就拉,完全无所顾忌。
“仆人”随意示“主人”的众,官老爷任意欺压甚至剥夺子民的命,这在乱世尚不允许,何况在今日法制观念日益深入民心之中国。由于年龄的原因,笔者只听先人曾说过在“文革”中的示众经历。可那时的一些人是得了政治狂热病呀。加之由于“气候”原因,他们大多数没有多少文化,缺乏法制观念,而如今的“公仆”大都有一定的牌子(文凭),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还不算中央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红头文件),对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一定知道得一清二楚,是用不着别人去罗嗦的。然而就是那些懂法执法的人却干出了与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相违背的事情,这又是何也?究其原因,以笔者之见,一是绝大多数主人太唯唯诺诺,给仆人造成可欺可压之机会和胆量;再则是仆人不称职,满脑子歪门邪道,而主人又太善良。面对善良的主人,一些骄横的仆人手中的那把本为主人开路架桥的“斧头”竟成了在主人面前耀武扬威,甚至恐吓主人的工具。
当然,仆人不法,主人如果睁只眼闭只眼,自然就免不了要遭受仆人的欺侮。主人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对其授予仆人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切实的监督,时不时在大众面前亮亮那些仆人的丑相,因为“杀鸡给猴看”远不如“杀猴给鸡看”更具有威慑力,更何况也只有“杀猴给鸡看”,“示众”才能真正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也才不会避免发生把不该“示众”者示了众,却把该示众者变成了示他人之众者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