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获益多大?当有关部门对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情况进行检查时,才发现其结果令他们倍感不安,国有大中型企业专利工作十分薄弱。
我国的专利工作始于1984年,自《专利法》颁布之后,各地即设立了专利工作机构。十多年来,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靠专利起家、靠专利兴厂的国有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但反观国有大中型企业,专利工作却大大落后。
据了解,国有企业中只有少数有本企业的专利管理制度,绝大多数企业专利工作无人负责,更无管理制度。企业专利申请量少,国有大中型企业专利申请则更少,面对本企业技术流失无法可依。一家1500名职工、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500人的公司(国家大型二档)竟无一项职务发明申请。一家万人大厂“八五”计划以来科研立项400多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近百项,但无一项专利。调查中的两家有行业优势的企业在职务发明方面也是空白。某老牌电机企业就曾认为百吨自卸车和矿山机车等大件设备民营企业及小企业生产不了,不愿申请专利,以寻求专利保护。当一家小小的民营企业抢占该厂市场时,才猛然明白知识产权白白地流失了。
当然,我们也看到,专利的保护也不是万能的。为利益所驱动,总有那么一些不法分子在仿冒别人的专利。国有企业对申请专利普遍有一些困惑,主要是专利保护的难度。客观上,专利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动的。目前政府部门的执法不严、力度不大以及“地方保护”的现象严重,企业打官司,有的可能得不偿失。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打击假冒专利,已成了维护《专利法》的重要内容。诚然,这有待于法制的健全、市场体制的完善。但也得从清除自身腐败人手。在美国、日本等专利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一些专靠打专利官司得到赔偿而发家的公司不在少数,但在我国这种情况很少见。专利的保护功能局限性可见一斑。
国有企业还有一个缺口就是,股份制改造中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不知在股权变动前及时清理及办好申报专利手续。在对外引进和产品进出口工作中,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在一些比较重大的引进项目的谈判中,吃亏上当。
十多年来,世界上已有近80个国家向中国提出了近十万件专利申请。中国国有企业去国外申请专利的又有几何呢?
按说“国老大”应成为专利制度的极大受益者。但事实不然。 (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