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兆丰
据报道,黑龙江省大庆市从今年2月开始,在全市市直机关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对新提拔的局(处)级干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改为根据干部的级别按月发放交通费。这种改变传统的公务用车模式,发钱给干部“打的”的做法,不但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而且带来种种好处。
其一,减轻了财政负担。小轿车是一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其价格比较昂贵,一辆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除此以外,每年的汽油费、保险费、修理费、养路费等各种花费也超过万元。养一辆车,就等于给财政增加一份负担。据大庆市对参改的60个部门改前改后的费用进行测算,不购新车,加上改革后车辆上缴所发生的变现费用、人头费用,全年可减少财政支出4000多万元,不算不知道,一算真不少。
其二,遏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在一些人眼里,小轿车一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于是,在一些干部当中,讲排场、图享受、比阔气,竞相换车的不正之风日益严重。一些部门和领导,为了换乘高档小轿车,有的不惜慷国家之慨,有的不管职工工资发不发,甚至不惜去贷款。除此以外有些人还借职务之便,用公车嫁女娶媳、送子女上学,游山玩水、钓鱼观光……。凡此种种,群众意见很大,气愤地称这些现象为“马路上的腐败”。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没有了车,只拿一定数量的钱,花起来自然格外珍惜。
其三,密切了干群关系。传统的公务用车,助长了一些干部养尊处优的享受心理。本来住家离单位很近,也偏要车接车送,仿佛不这样就有失身份,有损尊严。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一些领导步行或骑自行车上班,增加了与群众接触的机会,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能够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近闻,辽宁锦州市直机关,也开始实行租车不养车的办法,收效很好。看来,政府机关实行公车改革无疑是一条发展经济、推动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一条良策,应大力提倡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