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储蓄存款利率的一降再降,民间的私人借贷活动悄然兴起,尽管大多数债务人慑于法律的威严,能够按期偿还债务,但仍有不少债务人不讲信用,逃债、赖债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一些债权人不但利息得不到,就连本金也下了水,私人借贷纠纷率也随之剧增。为此,有关人士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正确看待我国自1996年5月1日以来的5次存款利率下调。因为我国现行存款利率虽与五次降息前相比要低,但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利率相比还是较高的。再说,原来存款利率高是与当时的物价涨幅相对应的,而现在的存款利率与物价涨幅相比则不算低,所获得的存款利率收益呈正值。因此,储蓄存款仍然是居民资产保值、增值较为理想的理财手段。
二是私人以借贷增息一定要谨慎。虽然私人放贷的获利较高,但存在的风险也较大。一些借贷纠纷案搞得众叛亲离,有的甚至造成人身伤亡。对此,私人放款一定要慎重,千万要找准投资对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利率约定适度,并办理担保或抵押手续,到期按时催收,以防范意外风险,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各商业银行要从客户的切身利益出发,采取多种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对那些信誉好、效益好、产品有市场的中小型企业,应免去“惜贷”心理,给予大力支持。
四是既然民间借贷杜绝不了,那么国家就应该制定一些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法规政策,正确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金融秩序。
五是基层人行应正确认识民间借贷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决不能迁就, (禾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