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拍卖会竞买拍品,应从拍卖公告开始,及早全面介入,争取以合适的价位买入自己合意的物品。
一、预展会上细考察。
《拍卖法》规定拍卖品预展期不得少于两天,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详细考察拍卖品的质量、性能、底价、市场价位等情况。贵重物品,如文物、字画、珠宝,还应向拍卖人索要质保书、鉴定书,考察拍品的真假、质量。除此之外,还应自备放大镜等鉴赏器具,实地鉴赏拍品的真伪、优劣,作到心中有数,便于确定自己能承受的竞买价位。市场有售的物品,还可将拍品与市售品进行比照,参考竞拍价位。
二、备足价款,带好身份证,进入拍卖会场前先领取号牌。
拍卖成交后按约定时间要交款领取竞买品,但一般应提早在拍卖会前备足款项,心里有底,也好胸有成竹参加竞买。
进入会场前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交足押金、保证金,并凭身份证领取竞价号牌,据此参与竞买报价。竞买成功后应签字认可,也须核对身份证。
三、竞买时必须冷静。
拍卖会由专业拍卖师主持,有经验的拍卖师能够调动竞买人的竞争情绪,把拍卖会气氛调节得热烈、紧张。尤其是遇到珍稀拍品,竞买更是十分激烈。拍卖前应对竞价阶梯、拍卖规则熟记于心,及时举牌竞买,报价合理,是竞买成功的重要条件。
竞买成交后当场签单,但须认真审阅成交单,核查拍品号码、品名、价位等细节,准确无误后再签字确认成交。
四、仔细查验并及时领取拍品。
竞买成交签单后,竞买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及方式支付价款,并及时领回拍品。领取拍卖品时应仔细鉴定、验收,合格后方能确认领取。发现拍品存在未声明的瑕疵的,买受人可以要求退货或赔偿。因拍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
五、明确有关法律责任、权利。
根据《拍卖法》规定,竞买人有相应的权利,如了解拍卖品瑕疵的权利;有权查验拍品、查阅有关拍卖资料;有权要求对其身份保密、有权知晓拍品的来源等等。
竞买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要承担违约责任,未按约定领取拍品的,还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品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侵害竞买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竞买人均可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