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静
外资企业违法现象严重
近年来,少数外资企业,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他们仗着手中的金钱,在中国的领土上欺压中国人。
劳动环境恶劣,草菅工人性命。有些外商来中国投资办企业,只图眼前利益,设备陈旧,条件简陋,工人们工作生活的环境十分恶劣,而有些外商甚至把境外被禁止或淘汰的“夕阳工业”搬到了中国国土,直接危害了中国的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深圳龙岗辉开科技开发公司,是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合资的一家以生产液晶产品显示器为主的来料加工企业。该企业使用的一种清洗剂对人体十分有害,但厂方仅发给工人一双布手套,而且连通风设备都不安装。在这种条件下工作,使人感到四肢无力,站不起来。中国工人们要求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而厂方态度蛮横:谁不上班,谁就卷铺盖滚蛋。在厂方的威胁下,工人们又继续工作,致使76名打工妹严重中毒。
任意延长工时,克扣工人工资。一些外商在工厂任意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对工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而对工人的报酬却“抠”得要命。中法合资杭州特维达皮件有限公司工人们的劳动条件极差,每天还要加班,有时加班常常是一个通宵。而工资却少得可怜,连加班费一般工人月工资只有90元,少的只有40元。一个男工工资除去吃饭钱,一天只赚5分钱。工厂还时不时对工人进行罚款:亲属来探望不登记罚款10元;擅自使用车间电梯罚款50元;上班时互相随便讲话罚款10元……总之,只要想罚款,随时都可以。工人不愿干而辞职时,厂方便无端扣掉了工人进厂时的押金200元钱。
合同为我所用,随意解雇员工。当前,由于不少企业不景气,很多工人下岗,社会上求职困难,有些外资企业也利用工人难找工作这一点,要挟工人,动不动就“炒”工人“鱿鱼”,使工人的工作毫无保障。由美国梦幻娱乐集团附属上海环美乐园有限公司管理的嘉定黄渡梦幻乐园,1996年9月开园,10月份就开始大规模裁员,到1997年5月份,开园伊始的2000名员工还剩1400余人,7个月就解雇600名员工,最高峰一天就解雇了50人。在解雇的人员中,还有中方中高层管理人员。环美乐园还贴通告:“违反乐园任何规定或纪律,一经发现,将不会有任何警告而立即解雇。”这种霸道的做法,搞得在乐园工作的员工人人自危。
严重侵犯人权,残暴殴打工人。打人属侵犯人权,别说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一样。然而,有少数“洋老板”,竟然置法律道德于不顾,对工人要打便打,要骂便骂。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明甫公司,是韩国金老板投资兴办的。金老板对公司实行了严酷的“管理”,对中国工人的打骂犹如家常便饭。1998年6月16日上午,金老板见工作区地上纸箱未收拾好,便拾起5公斤多重的塑料衣架,劈头盖脸砸向班长董某。接着淫威大发,无端将衣架砸在17岁的中国姑娘马东云的头上,并对马东云施以拳脚,马东云被打得昏死过去。金老板甚至狂叫:“中国人撞死一个、打死一个,不算什么,4万元就能解决啦!”
侵犯员工权益,污辱员工人格。少数“洋老板”在中国土地上盖了一片厂,便在这厂里做起了“太上皇”,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有些公开污辱人格,达到使中国人不可容忍的地步。1995年3月7日,珠海吉大南山工业区的瑞进电子公司,上演了令全中国震惊的伤心一幕:120余名连续几天加班加点而极度疲劳的中国工人,被迫跪在性情暴戾的韩国女老板金珍仙的面前!理由仅仅是工人没按厂规在工休时间列队离开厂区!而一年之后,1996年11月6日,还是这个凶残的韩国女人,席卷了200多名工人的近百万元工资、20多家工厂的货款数千万元,从珠海不辞而别,逃之夭夭,扔下的仅是价值60万元左右的旧机器。
进入中国,“洋人”也要守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入中国的外国人尤其是在中国经商的“洋老板”,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洋人”在中国之所以敢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笔者认为,是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是“洋人”对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仍像在本土一样神气。有些“洋老板”,到中国启,对中国法律法规不了解,把在本国的一套管理方法搬到了中国。我国的有关部门应该主动、积极地向他们宣传中国的法律法规,告诫他们,在中国经商要遵守中国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要像对国人学法律一样,进行检查和督促,以便外商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而在经商中奉公守法。
二是对“洋人”违法乱纪行为处理不力,缺乏中国人的骨气。在中国的国土上,对外商的违法乱纪行为也要该查处的查处,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不能姑息迁就。只有如此,才能把少数外商目中无人的嚣张气焰打下去。韩国客商金珍仙长期违法经营,居然平安无事,这无疑暴露了对违法“洋人”制裁不力。本来,金珍仙逼工人下跪,已违反了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劳动法》,不抓她法办,已显手软。但罚跪事件后,金的举动仍未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以致她欠下巨款,轻易逃脱。
三是地方官员崇洋媚外的思想,助长了“洋人”的霸气。一些地方官员过份强调本地经济的发展,视外商为救苦救难的“观世音”,顶礼膜拜,不敢有丝毫冒犯。只要外商来投资,不管做什么买卖,一律鸣锣开道;不管如何对待中国工人,一律忍气吞声。甚至外商的投资企业出了问题,一些地方官员还为其辩解,为其撑腰壮胆。最近,某地发生一起工人正乙烷中毒事件,有关部门前来调查,该镇副镇长竟要求前往检查的专家,见到外商时,不要提“检查”两字,最好只说“参观”。正因为有这些“地头蛇”的庇护,才助长了一些外商的“霸气”,他们才敢站在中国的领土上欺压中国人。
面对“洋人”,中国可以说“不”
在人格问题上,中国人外国人是平等的,没有贫富贵贱之分。即使在外资企业工作也不是低外国人一等,法律给予我们这样的权利。对“洋老板”的无理要求,中国人要敢说“不”。在韩国老板逼迫120多名员工下跪时,“打工仔”河南青年孙天帅就昂然而立,并愤然喊出:“怕什么,不就是炒鱿鱼吗?你们跪什么?你们是不是中国人?!”孙天帅这一喊,喊出了民族的尊严,喊出了中国人民的心声!
外资进入中国,外资企业中管理者与中国员工之间存在摩擦也不足为奇。但无论如何,外商到中国投资就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问题是,有的中国政府官员已经患了程度不同的“恐外症”,对外商的违法乱纪行为一味忍让、迁就,助长了有些外商违法经营的气焰。如今,一连串事实告诫我们:加强外资企业的管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面对“洋人”违反中国《劳动法》,是该亮红灯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