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是搞活国有企业的有效途径,是企业消除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通病的最佳手段。然而,有些企业在减员过程中走入误区,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甚至违规违法。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将减员同企业改组胡乱挂钩,置国家法规而不顾,强迫职工集资,并根据集资多少或有没有集资确定下岗名单。这样一来,加重了生活负担,挫伤了职工积极性;二是减员时对性别、年龄歧视严重,裁女不裁男、裁老不裁少成为公开的“秘密”,造成的社会副作用较大;三是减员标准模糊,随意性很大,有些企业领导借此徇私舞弊,排除异己,导致不该下岗的下岗,损害了企业利益;四是减员赶形势。企业本身具有内部消化的能力,但一味追求社会效应,使大量职工下岗,给本来就紧张的劳动力市场带来更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造成以上几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大致有以下种情况:一些企业领导对国家法规、政策缺乏学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偏差;有些企业领导独断专行,借减员之名,行不轨之实;某些企业决策者没有从大局出发的眼光和魄力,不能为国家分忧解难。
企业减员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影响面较大,希望能慎之又慎,认真对待。铁二十局城建总公司陈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