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当黄河工程机械厂销售人员将追回的一台旧推土机重新找到卖主时,大伙终于松了一口气,连说“多亏华阴市法院为我们讨回了一笔呆账。”
事情要从1994年说起,这年9月山西河津市交通局所属搬运总站签约,以68.5万元的价格从黄工厂购走一台推土机。然而货发出了,款却迟迟不见踪影。一催再催,可买方一拖再拖,直到1996年6月才付了一部分,尚欠39.5万元。黄工厂无奈向华阴市法院经济庭求助。经济庭庭长潘兴当即立案调查,在对双方调查了解基础上,双方经过调解而结案。要求在1997年4月底前由买方分期付清所余货款及1万元利息,共计40.5万元。然而对方仅在年底付了一万元,去年4月又给了一台旧桑塔纳2000折合16万元抵账外,就再也不见动静。黄工厂无奈只得再次求诸法律申请扣压推土机。
华阴市法院经济庭接申请后,于1998年12月22日迅即组成以潘兴庭长、蔚冰武庭长、书记员雷鸣等6人的执行小组赶赴山西省,争得当地法院的支持配合,到乡宁县东枣乡晶子沟村,将正在那里使用中的推土机扣压,并迅速将30吨重的这台设备装上“太脱拉”平板车起运。由于山路崎岖,通向归途的50公里路途竟走了十几个小时。
当车辆行驶到乡(宁)河(津)两界交界时,突然迎面驶来两辆小车,从车上跳下5人拦住车辆,要求放下推土机,并破口大骂。法院同志见状,一边拦住来人作工作,一边指挥“太脱拉”迅速撤离。为了防止再次陷于重围,他们“欲往城南却城北”,果断掉头向北驶向候马市。中途既不吃饭又不停歇,一直赶到候马市法官饿了20多小时,才吃了第一顿饭。当晚辛劳了一天一夜的法官们为防夜长梦多,又星夜兼程,直到23日晚10时,将追回的推土机安全运抵到华阴市,交给厂方后才洗了一把沾满尘土的脸。
由于扣押物完璧归赵,企业终于另觅买主,黄工厂在这桩经济纠纷中的损失被降低到了最低限度,他们怎不由衷感谢这些认真捍卫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官呢! 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