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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新政策规范职工下岗程序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镇江市近日出台政策,严格规范职工下岗程序。

镇江市规定,企业拟定职工下岗和再就业方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征得同级工会同意,报市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企业方可正式实施。对不按规定申报职工下岗的,其下岗职工不纳入下岗统计,政府不拨付基本生活费,不享受各项有关优惠政策;建立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台账,包括下岗职工基本情况、生活费发放台账等;对符合界定条件的下岗职工,本人不愿进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中心后不愿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不作下岗职工统计,企业与其劳动关系自下岗之日起,最多不得超过三年;下岗职工在中心期间,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企业应及时与其解除协议和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对原企业原拖欠的下岗职工的工资、医疗费、集资款等,应予足额支付,支付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应与职工签订还款协议;进中心的下岗职工在本单位其他岗位实现再就业,应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企业不支付其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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