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女工刘平哭诉得到法律西安未央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刘平表示还要上诉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本报4月1日刊登的“谁能给我讨个公道?”一文中受害女工刘平,依法申诉得到一审判决。原告刘平与被告西安塔达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是非曲直总算有了个说法。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受聘在被告单位任主任,双方实际形成了劳动权利及义务的关系。原告在工作区域馒头车间,因检查清理馒头机等工作原因造成伤残属工伤。被告应对此承担劳动保险的责任。被告虽承担了一定的医疗费、营养护理费,还应按规定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伤残抚恤金、工伤津贴,易地安家费、假肢安装费等劳动保险待遇。原告自愿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抚恤金,符合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法院予以支持,具体计发标准可参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合理处理。至于假肢安装费应根据原告伤残程度,当地经济状况及企业承受能力,按期给付。原告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3万元无法律依据。法院故不予支持。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未央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刘平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被告西安塔达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刘平伤残抚恤金110762.4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76.30元,住院期间工伤津贴2748.34元,易地安家费2365.98元,假肢安装费3200元。今后每两年给付一次,致死亡时止。

判决书下达时,刘平因脚受伤在家休息。她心里虽有了一点安慰,但并未露出笑容。她告诉记者:“感谢社会各届人士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的是讨一个公道。今年我才27岁,因工失去右臂,对我的打击太大了,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刺激。生活、工作各方面都受到严重影响。对于这个判决,我不能完全接受,要上诉。”

据悉,义务为刘平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张玉林、韩静文,表示要继续为刘平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刘平上诉。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情的进展,并进行跟踪报道。

本报记者王仓盛

上篇:没有了
下篇:消费者为何紧阔食肉的嘴巴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1999-07/16/258084.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