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行政起草了“医药费包干使用方案”,其中规定以职务级别的高低每级按10%的幅度递增计算医药费,但此方案在提交职代会审议时,职工代表们却毫不客气地予以否决;某公司经理命令职工加班,职工问他:与工会协商没有?为什么既不与工会协商又不与我们协商?某厂长将两名违纪职工“发配”到锅炉工班工作,但工班长却以《劳动法》规定的“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为由予以拒绝……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而每当谈及这类现象时,一些厂长、经理总是大摇其头,连声感叹:现在的职工不如过去听话了!
真的是“现在的职工不如过去听话了”吗?否也。由此只能说明我们的某些企业领导还是“官”气十足,习惯于以权代法,自以为是,事事“老子天下第一”,职工一旦以法律、法规、政策予以反驳,便大惊小怪,牢骚满膜。由此也充分证明了,众多职工的素质如今有了较大提高,法律、管理、参与的意识有了较大增强,对于那些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的“发号施令”能明辨是非,敢于抵制了。
厂长、经理的行政指挥应该服从和维护、但这种“指挥”必须建立在合法、合理、公正、正确的基础之上。只要我们的企业领导能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做到讲究方法,正直公道,说的话职工是会听的,是会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的。(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