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宝鸡五百万元挪用公款案一审结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杨乾坤)宝鸡市一桩500万元挪用公款案,日前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终结。

宝鸡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原副科长刘杰和会计员郑军刚,于1997年元月将200万元帐外资金款利息,给一酒楼经理崔挺峰使用;宝鸡市工商银行渭滨办事处公存员李晨光,于1997年10月,又将公款300万元变成个人存单交给崔挺峰,至案发前,除追回现金141.708万元,桑塔纳轿车一辆,爱立信手机一部外,其余款额至今未还。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上述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都作了充分的辩护。宝鸡市中院认为,李晨光、郑军刚和刘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给他人搞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崔挺峰做为使用人在挪用公款时,参与共谋,实施并致使巨额公款到今无法归还,其行为亦构成挪用公款罪。与此同时,郑军刚和刘杰分别受贿3.7万元和2.76万元。

宝鸡中院对此案上述4名被告人一审判决如下:李晨光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13年,挺峰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11年;郑军刚犯挪用公款罪,处有期徒刑7年,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刘杰犯挪用公款,处有期徒刑6年,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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