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公正的,它为我讨回了公道,更为见义勇为者撑了腰。”9月15日,记者在宝鸡县清溪乡采访救火英雄姜万里时,他拿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见上图)。
1998年4月28日,对姜万里来说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这天下午5点多,他正开着三轮车在清溪乡的公路旁等人,突然一阵凄厉的喊声传来:“救火了!油料房着火了!”循声望去,不远处本县农民卓某经营农机配件兼油料库的房子正往外冒烟,他来不及多想,立即朝火灾现场奔去。正在附近干活的贾万军、王国庆也一起前往。姜万里第一个冲进火海,抓起最易爆炸的液化气罐就往外拿。灼热的罐子一挨上就烫掉了他手上一层皮,姜万里全然不顾,再次抓起罐子,与紧随其后的贾万军一起将罐子抬出门外。这时,大火已逼近房内存放的21桶汽油。如果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再次冲进火中,一边扑救,一边将油桶往外移。快到门口的时候,突然一声巨响,屋内两桶汽油同时爆炸,姜万里、贾万军、王国庆三人全被烧伤。后经群众和消防队员3个小时的奋战,才将大火扑灭。姜万里伤势最重,全身大面积烧伤,惨不忍睹,整整住院一个多月,各种费用达1.8万元。贾万军、王国庆两人也花去1万多元。然而,在他们在院治疗期间,被救者卓某仅支付三4000元的费用。姜万里等多次找卓某商谈赔偿医疗费等,但均无结果。万般无奈,姜万里、贾万军、王国庆将卓某推上被告席。宝鸡县人民法院根据该案特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认真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卓某赔偿姜万里、贾万军、王国庆医疗、误工、后期治疗等费用共计4万元。
法律,为见义勇为者讨回公理,为英雄抚平了心头的伤痛。记者面对新婚燕尔的姜万里问道:“以后遇到这样的事你还会冲上去吗?”他毫不犹豫地说:“会!”“这份调解书虽抚不平烧伤留下的疤痕,却可以安慰那颗受伤的心。”新婚的妻子常常这样温情地安慰姜万里(右下图)。图/赵录贤文/徐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