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企业对我作除名处理对吗?

2023年10月07日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因企业任务不饱满而放假回家。后厂里揽到一批活,急需职工回厂。可厂里没有发书面通知,只是通过新闻媒介发了通知。我家住农村,距城较远,又未订报,不知此事,故未去,后厂里将我除名。请问,厂里作得对吗?

千阳 王斌

王斌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精神,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企业因故通知停薪留职期限未满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也应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通知本人,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及停薪留职协议对其做除名或自动离职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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