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镇坪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数额较大的人身死亡赔偿案,矛盾趋于激化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庭握手言和。
原告周彬系镇坪县曾家粮食公司职工,与其妻及幼女共同居住在该公司宿办楼内,1998年7月22日晚,周彬之妻王安惠在曾家粮食公司院内上厕所时,镇坪县粮食总公司无偿占用的曾家粮食公司三号仓库一面墙体突然倒塌,致王安惠死亡。被告镇坪县粮食局对死者安葬后,原告周彬因与镇坪县粮食局未能就王安惠死亡处理结果达成协议,遂诉至法院。由于镇坪县粮食总公司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被依法撤消,其债权、债务由新成立的镇坪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承受,原告周彬遂要求被告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赔偿王惠死亡经济损失12万元。
鉴于双方当事人矛盾突出,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了协议,由被告镇坪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一次件赔偿原告周彬经济损失5万2千元。 (杨兆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