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的儿子技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企业工作。请问,他可享受哪些待遇?
临潼白英
白英同志: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陕西省技工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培发(1995)84号]规定,对技工学校毕业生工作后的待遇有以下几点:
一、毕业生派遣后当工人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当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实行聘任制。
二、毕业生工龄从报到之日起计算。由于组织原因造成待分配的,其工龄从学校派遣之日起计算。上学期间不计算工龄。
三、被录用的技工学校毕业生,有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工资按三级工标准工资执行。试用期满,按具有的技术等级兑现工资。
四、被录用为合同制工人的按规定享受其基本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从事高空、高温、野外、井下等艰苦作业的,应享受同工种的工资性补贴。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