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在屋檐下,怎敢不低头。”用此来形容一些企业工会干部的“维权”难,我看倒是形象不过。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职责,但工会干部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均依赖于企业行政,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工会的“维权”工作做得越好,就越容易同行政产生对立,这也是经无数实践验证了的。所以在一些企业中,有的工会干部在“维权”时顾虑重重,看厂长、经理的眼色行事;有的因“维权”得罪了行政领导,遭到了打击报复;有的企业工会被厂长、经理视为行政的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置于行政的“屋檐”下,使其不能履行其职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工会干部应该从行政的“屋檐”下走出来。怎样走?全总倡导学习的吉林省梨树县总工会提供了一剂良方。据《工人日报》栽:为从根本上解决管人与治事相脱节的问题,梨树县总工会提出了基层工会干部统一由县总审批和管理的意见,得到了县委和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县委还多次专门发文,反复强调,县总工会独立行使对基层工会干部的考查、选拔、任免和培训的权力……梨树县的做法克服了工会干部管理和使用上的随意性,工会干部由县总直管,后顾之忧少多了,腰杆硬多了,“维权”的力度大多了,工会的地位也提高了。所以笔者认为,工会要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应像梨树县一样,工会干部由工会直管,让工会干部从行政的“屋檐”下走出来。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