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5月1日起,凡我省境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将由原先归劳动部门收缴的改为统一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这是我省社会保险费改社会保险税迈出的重要一步。
根据规定,已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的各企业,应在4月30日以前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手续。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在企业和个人申报、纳税的同时,将社会保险费征缴入库。最后再由劳动部门统一发放,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据了解,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从体制上做到征收、管理、支付相分离,使基金运行更科学规范,有利于做到以法征费,提高基金的收缴率,从而提高社会保险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减轻企业的社会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