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笔者前不久在一家省级报纸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正人先正己》的通讯,文章的内容是反映本单位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先进事迹的。但让人没有料到的是,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单位领导就先后接到了全国8个单位的“约稿”通知。
通知是从北京、山东等地寄来的,内容大同小异,开头这样写道:矿长同志,《正人先正己》一文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宣传、研究、推广、借鉴价值,拟将此文收录到我学会(或文化中心)编纂的某某文集中。然后是某某文集的介绍,不看内容光听名字就很有诱惑力,什么《千秋基业》、《世纪之光》、《中华群英谱》、《中国改革先锋》等。版面费、编辑费等是不收的,但一定要协助发行,要订购1000元左右的书(每册书200元至500元不等),多订不限。笔者试着和其中的一家取得联系,询问能否换成其它文章,对方说可以,但只有钱不能少。我明白了,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书,而在于钱。以前我单位也接到过类似的通知,但一篇文章竟有八家约稿,还是首次遭遇,可见想借此发财的人越来越多。 黄陵读者:梅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