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到企业搞调查,听到这么一件“怪事”。某企业在年初召开的表彰大会上,财务科的同志因企业欠税较多而受到表彰。科长和具体办税人员还得到了数额不等的奖励,厂领导直言不讳地说:欠税对企业来说是笔无息贷款,解决了企业资金困难,还能增加经济效益,不欠白不欠。
欠着国家税款不缴不说,还奖励“欠税有功”人员,并编造出一套欠税的“理论根据”,这真是“怪事”一桩。然而,分析起来,说怪也不怪,目前,社会上不就流传着“东西南北中、欠税已成风”这样一句话吗?这还使我们想到,当前为什么企业欠税屡禁不止、屡清不完,欠税企业心安理得,治理欠税困难重重。一条重要原因正是这些欠税企业的领导人看中了欠税给企业带来的“效益”,钻了税务机关对欠税治理不严的空子。
《税收征管法》中对欠缴税款行为的处罚也规定得十分明确,问题是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很难执行到位,这就给欠税企业留下了创造“效益”的空间,现在有些企业欠着国家税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不缴,却有钱购高级车、建超标房、出国旅游、肆意挥霍等,“欠税效益”甚为可观。
无论何种原因,欠税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而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则是不得了的。
■如凯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