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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改理应健康有序职工权益不容侵害

2023年10月26日

编辑部:

企业在实施改制过程中如何安置职工,改制又如何遵照有关政策精神妥善进行,是值得重视与探讨的问题。近日记者在陕北采访时,所了解到的绥德县一家企业的改制情况,颇引人思考,值得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绥德县酿造厂是由县商贸办直属的一家小型企业,仅有正式职工6人。1999年6月,酿造厂决定采用整体买断的改制模式,将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7月25日,绥德县贯彻两个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了酿造厂的改制方案,同意酿造厂全体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一次性买断全部国有资产产权;同意对退休人员康某在改制中按照在册上岗人员对待。另外,该批复还同意酿造厂将净资产减去职工工龄补偿费后,剩余的1万多元净资产留作改制优惠金,政府不再收回。

同年10月间,酿造厂同职工签订了买断资产、买断工龄协议书,规定职工一次性买断本人工龄,工龄补偿费在原企业净资产中量化给职工,并作为个人股金投入新企业;而职工不愿入股的,则将工龄补偿费付给个人。协议书还规定,职工买断工龄后,即脱离一切固定职工的关系。在酿造厂的6名职工中,马振杰等3人没有入股,各领取了1万多元的工龄补偿费后,便与企业脱离了关系。在剩下的3人中,除康某外,另两人均为康某的儿子。酿造厂就这样完成了改制,厂名也随之变更为康达股份酿造厂。

买断了工龄的职工尽管拿到了一笔钱,但很快生活就陷入了无依无靠、无着无落的境地。一些酿造厂的临时工也反映,他们在厂里工作了十几年,离厂时仅领到了两三千元不等的补偿金,有的连补偿金也没有,只不过领回了以前集资款的本金。尤其令职工困惑不解的是,酿造厂原厂长康某已于1989年12月退休,但多年来企业的法人代表未作变动,康某一直是实质上的“厂长”,负责厂里的一切大小事务。在这次改制中,已退休多年的康某竟被作为在册上岗人员予以对待。

对于职工不允许搞一次性买断工龄、一次性结算,是有政策规定的。那么在改制过程中,如何依照政策规定妥善安置职工,的确是一个无法回避、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如何切实贯彻好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的精神,推动企业自身的发展,也需要企业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探索与努力。从这些方方面面来说,绥德县酿造厂的改制,无疑为我们留下了值得认真探讨和值得思索的话题,以确保企业改革健康有序的进行。

■本报记者辛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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