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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保护区至今林权不清,林界不清,致使资源保护与社区发展的矛盾愈来愈突出,珍贵动植物的生存受到影响。
佛坪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78年。1979年4月林业部在北京召开了卧龙、白水江、佛坪三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佛平自然保护区在长青林业局规划的大古坪、岳坝两个林场的范围内,总面积35000公顷(大古坪、岳坝两林场面积为48490公顷)。当时的省林业局颁发的[(79)012号]文以及[陕革发(1979)230号]文均明确佛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5000公顷。可在具体筹建中,省林业局为协调保护区与龙草坪林业局的争议,将5760公顷的面积调整给了龙草坪林业局,使原有保护区面积仅为29240公顷。随着近年来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加强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龙草坪林业局等森工系统停止采伐,转为营林保护为主。为此,佛平自然保护区要求恢复原有规划面积,进一步明确保护区界限。
其次是林权不清。保护区管辖内有大面积的天然林。有关部门也多次进行了摸底调查,因涉及到局部利益,至今仍是林权不清,林界不明。加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因林权不清而产生的社区利用资源各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珍贵动植物活动和发展的空间。为此,保护区近年来已拿出170万元,资助当地社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尽力缓解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的矛盾。但因林权不清,矛盾冲突时有发生,不利于保护工作的开展。国家林业部也明确要求:自然保护区林权林界不清,将停止经费投入。为此,佛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就此事已多次向主管部门打报告,要求解决,但至今仍无结果。
本报记者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