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如今,不少临街的住宅楼都将一层改建成了门面房,而相关的管理部门却疏于管理,从而引发了不少问题。
前几天,笔者在咸阳市铁四局十字附近目睹了这样一幕:住在某单元楼二层的一位老人被他家楼下歌厅里传出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吵得无法休息,愤而踢翻了歌厅的广告灯箱,与老板发生了争执。而笔者在电视中也曾看到,某地一幢单元楼一层被改成餐厅,每天叮叮当当的炒菜声与喝酒划拳的喧闹声一直要持续到夜里12点,而且做饭的热气烤得楼上如同蒸笼一样,楼上的住户在与餐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新闻媒体进行了投诉。当电视台协同法律界人士来到现场后,老板却振振有辞地说:“我交了租金,签了合同,有正式的营业执照,依法纳税,我的权益就不该维护吗?”笔者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只是想,居民应该有一个可以保障正常生活和休息的环境。每年的高考期间,各地都要禁止施工,害怕噪音干扰了考生的正常休息,而平时一些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无法保障,为什么就没有管呢?如果管理部门能多负些责任,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时能核实一下营业场所是否合理,做生意的老板们能多讲一点公德,让大家都能安居乐业,这不是皆大欢喜的事吗?
咸阳读者: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