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不少人对北欧那些福利型国家的生活质量表示羡慕。可以说,社会福利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国家国民生活状况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手段之一。我们的民众在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已转而追求生活质量,而社会福利也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对社会福利,联合国的有关机构定义为“社会福利是社会服务与机构间的有组织联系,在于协助个人和团体,在契合其家庭和社区需求的原则下,获取生活、健康及人际关系各方面的满足,俾使其能充分发挥潜能并增进福祉。”在我国,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社会津贴、公共服务和职业福利三个方面的内容。
我国公民可以以某一特定社会成员的资格享受社会津贴。如国家出于策略性考虑而对独生子女家长特意制定的独生子女费。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间,由于方针政策的调整可能会使某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失去自己特定的社会津贴,造成损失,而且生活受到影响的这一部分人也有可能形成群体上的不平衡心理。
我国的职业福利一般是通过基层单位或基层单位的工会组织来组织实施的。国家曾通过建立职业福利的途径来努力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状况。近几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上,职业福利被一些企业用作网罗人才、参与竞争的手段,从而具有了十分强烈的功利色彩。在现阶段,职业福利的一个突出问题表现在由于业缘壁垒而造成的福利分化。一些带有垄断性的特殊行业或效益好的企业,其职业福利远远优越于一般性行业或效益差的企业。这方面的原因在于,企业甚至党政群团和事业单位,在所属职工生活需求上承担过多责任,而单位的福利基金又与自身的经营效益密切相关。这种福利分化的现象造成了社会群体的收入分化,也使得一些服务设施和项目的利用率难以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进行的几次调查表明,城市职工对职业福利的满意度低于50%。
社会福利是非赢利的社会事业,这一点是“国际惯例”。而赢利与否,牵涉到税收。国家征税的目的除了用于政府财政开支外,还有调节贫富差别的再分配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我国在这方面已考虑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如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福利企业实施减免税政策等。但一些部门却简单地将收费不收费同赢利不赢利等同起来,这就曲解了国家对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提供社会保护和补偿的意义。
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现状和条件下,如何使社会福利成为提升生活质量的基本社会措施,从而实现以人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尚需从观念上强调人的尊严与价值,注重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质量与协调。而一种更公平、更进步、更能促进社会持续发展的福利制度,也无疑是构筑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础之一。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