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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门面未验收引来火灾要赔偿

2023年10月27日

个体户宋军帮于1997年6月承租了位于四川广元市市中区城区腹心地带的广元市糖酒总公司门面房,准备经营“邓亚萍”牌服饰,为了便于今后的经营,宋军帮决定先行装修,门面的左右两侧均用木架和塑料扣板做了隔断墙。女老板陈伟伟承租的“羊羊毛线”店与宋军帮的“邓亚萍”牌服饰专卖店相邻。1998年5月,宋军帮再次对其承租的门面房进行室内装修,在原来制作的塑料吊顶下又加了一个吊顶。装修完后,宋军帮未向广元市糖酒总公司报告该门面的装修情况。不久,他在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对该装修过的门面房屋进行验收的情况下就开始对外销售“邓亚萍”牌服饰。今年2月13日,广元市糖酒总公司一楼门面突然发生火灾,火势顺风蔓延,造成宋军帮经营的“邓亚萍”牌服饰专卖店、陈伟伟经营的“羊羊毛线店”等5家门面的财物被不同程度地烧毁。经广元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消防大队于2000年3月2日以(广区)公消认(2000)第03号《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此次火灾是承租人宋军帮所经营的“邓亚萍”牌服饰专卖店的闷顶内电线短路引起可燃物燃烧蔓延成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折款545799.71元。其中核定陈伟伟所受损失为17万元。同日,广元市市中区公安消防大队又作出(广区)公消责(2000)第04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认定:广元市糖酒总公司违反建筑装饰装修和电气设施管理规定,致使火灾蔓延,造成损失扩大,负间接责任。同年3月14日,广元市市中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广元市糖酒总公司罚款2700元的处罚,限该公司于3月29日前到工行城区支行营业部缴纳罚款。宋军帮对(广区)公消认(2000)第03号《火灾原因认定书》不服,向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申请重新认定,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00年6月8日以(广区)公消认(2000)第001号决定书决定维持了(广区)公消认(2000)第03号作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

最近,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陈伟伟所受财产损失17万元由宋军帮负责赔偿70%即11.9万元,由广元市糖酒总公司负责赔偿30%即5.1万元,二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黄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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