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市政府近日批转了该市劳动局上报的《西安市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按照这个办法,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经理、厂长,都可以试行年薪制了。
据悉,经营者年薪收入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是以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础,依据经营者经营管理的企业规模确定数额。效益年薪按企业的盈利或亏损分别计算。此外,对有特殊贡献的企业经营者,可给予一次性重奖。
按照试行办法,企业进行年薪制试点,应由企业在征得职工同意后提出试行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劳动部门审批。